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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9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以下议案作出表决: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见公司于2008年7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自查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与大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江苏证监局"上市公司防范资金占用问题"视频会议的精神,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接到"苏证监公司字[2008]325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通知》后,即将文件转发至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二、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对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如下: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哈尔滨绿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与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年租金40万元租赁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面积为1294.53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并支付给黑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金80万元,2007年12月29日收回保证金30万元,剩余50万元待收回;另截至2008年6月30日,绿洲健身俱乐部应付黑龙江远大房地产2007年5月8日--2007年10月31日代垫的费用余额为80.58万元。因此,实际上黑龙江远大房地产不存在占用绿洲健身俱乐部资金的情况。
2、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2007年第4季度与远大海外经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进口镍矿的销售合同,按照市场价格向其销售商品,销售数量25000吨,销售价格1275元/吨。截至2008年6月30日,尚有764.70元尾款未结清,经本公司督促,该笔尾款已经于2008年7月24日结清。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未能及时将上述商品销售事项报告本公司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公司已经对其提出严厉批评,并责成该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树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意识,严格遵守相关的法规和制度,保证公司依法合规运行。
三、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情况均在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不存在没有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资金的情况。
2007年11月,公司已将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占用即冻结"机制写入了公司章程,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关于制止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具体措施,以及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的义务和责任追究等内容;公司已经制订并执行的《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对外借款管理办法》等制度也明确了货币资金支付管理审批权限。公司还将进一步制订专门的制度,规范上市公司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杜绝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6证券简称:如意集团公告编号:2008-017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2008年半年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200%左右,具体数据将在2008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3.本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15,591,464.12元。
2.每股收益:0.077元。
三、董事会关于业绩变动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远大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年1-6月业务增幅较大,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60%;同时由于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的因素,该公司进口业务所带来的汇兑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超过200%。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