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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钰勤:黄金增值税宜继续免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 05:1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我国黄金市场正逐步走向成熟。14年免征黄金增值税的政策对于促进黄金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除了继续实施免征黄金增值税政策之外,应通过适当增加征收资源税,对国内黄金资源的开发进行保护;提供更加宽松的环境,推进黄金市场的创新和发展。

  宋钰勤

  这两年随着我国黄金市场逐步走向成熟、黄金价格日益与国际接轨,“征收黄金增值税”的观点开始出现。但我们认为,从扶持我国黄金市场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应维持现行的免征黄金增值税的税收政策。

  1994年税制改革时,财政部门考虑到黄金是具有很强金融职能的特殊产品,根据我国黄金市场的发展实际,参照欧洲等发达国家的通行税制,制定了免征黄金增值税的政策。14年的免征黄金增值税的政策对于促进黄金市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秩序,尤其是在黄金市场秩序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了推进我国黄金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结合目前黄金市场现状,建议如下:

  首先,宜继续实施免征黄金增值税的政策。实践证明,免征黄金增值税对于保障我国黄金生产交易正常运行、铲除非法交易、提高黄金行业的发展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维护国家金融秩序,都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也是财政税收政策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良好例证。我们相信,在市场不断壮大的今天,维持这一政策,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对黄金这一重要战略资源在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其次,对国内黄金资源的开发进行保护,应适当增加征收资源税。尽管近几年黄金产业集中度有了较大提高,但“小散乱”的状况仍然存在,一些外资和民营企业不重视提高资源利用率,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而国有大型企业尤其是中央国有企业能够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在资源回收、保护环境、依法纳税等方面有独特的优势,是我国黄金工业科学发展的根基和支柱。鉴于此,建议在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新探采矿权审批等方面扶持国有黄金企业的发展,适当增加征收资源税,这是提高国家未来黄金储备能力、实现长期金融安全的战略举措。

  第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黄金市场的创新和发展。黄金市场的发展能增强我国金融市场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但是我国对黄金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比较薄弱,黄金市场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建议国家通过政策支持加大黄金市场创新和发展的力度,给黄金市场的投资者和参与者更加宽裕的投资环境,改变我国黄金市场在金融市场“短板现象”的现状,同时加强“藏金于民”的实施力度和黄金投资对经济内需的拉动作用,促进我国黄金市场又好又快地发展。

  免税已成国际共识

  从目前国际趋势看,大多数国家对黄金增值税采取了优惠政策。征管方式或为完全免税,或为即征即退。传统的世界四大产金国中,南非、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没有黄金增值税。而一些曾经征收或正在征收黄金增值税的国家,包括一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都在很大程度上遭遇了非法走私黄金猖獗、政府难以监管、应有的税源流失、企业经营压力大增等问题的困扰,迫使政府不得不回过头来再减征或者取消黄金增值税,造成国家税法的严肃性大打折扣。

  一个值得人们深思的例子是韩国。韩国是市场经济比较发达、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但其黄金市场目前的最大问题是实行与国际通行税制不接轨的高税率——正规渠道的黄金需要支付关税3%、增值税10%,此外消费者购买黄金还要缴纳20%的特别消费税。而走私进口的黄金,不仅可以避免这些高额税款,还可逃掉其他税款,具有强劲的竞争力。这直接导致韩国非法进口黄金泛滥,黑市猖獗。近几年,该国有60%至70%的进口黄金来自非法走私渠道。高税率并没有起到增收的作用,反而恶化了市场秩序。为了有效遏制非法走私黄金活动,规范黄金市场秩序,韩国日前宣布,到2010年将取消黄金交易增值税,2008年将着手取消20%的黄金特别消费税。

  除了韩国,其他国家如日本、印尼、蒙古已经先后取消了黄金增值税或实施即征即退的政策。就连增值税的起源地、同时也是税收征管比较严格的欧洲,也对黄金实行完全免增值税的《特殊税制计划》,实行黄金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开征或弊大于利

  从目前我国实际情况看,征收黄金增值税弊大于利。

  首先,黄金市场将面临重大冲击。一旦开征黄金增值税,企业通过正规黄金市场交易的成本将大幅上升,规范的黄金市场与黑市之间的价税差不可避免,已经基本绝迹的非法黑市交易极有可能死灰复燃,削弱国家对黄金市场管理。果真如此,将会导致两个结果:一是最终黄金市场正常的税基也会减少,导致税源流失,税额下降,原本为国家增加税收的目的很难达到;二是黄金税收监管、产品监管难度加大,监管成本可能远远大于增收的税额,得不偿失。

  其次,将不可避免地带来黄金资源的浪费。由于我国的黄金资源紧缺且品位普遍较低,由于免征增值税,我国有相当一批黄金企业致力于开发低品位、难处理的黄金资源。如征收增值税,企业在高成本压力下必将对黄金资源采富弃贫,甚至出现掠夺式开采,资源的利用效率会大幅下降。据测算,如果征收增值税,仅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下属矿山的盈亏平衡品位将上升到2.37克/吨,低于这个品位的资源将被迫舍弃。与此同时,在成本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的环保投入也难以保证,不利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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