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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30日 01:37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证券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8-021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六次监事会于2008年7月29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爱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出具了监事会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变更二00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所发生的,是必要的、有利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确定的价格是公允的,充分体现了公平、自愿、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收购股权是为了整合公司运输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对公司和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全体监事认为公司收购股权是为了整合公司运输资源,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成本优势,增加煤炭发运能力,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和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900948 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8—020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关于

  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08年7月29日上午8:30时在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 人。董事苏中友、李成才、刘春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董事祁文彬、张东海、李文山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东海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二00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08年度聘任的审计机构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立信”)因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系统内部的资源重组,全体出资人已签署了《关于分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协议》,分立后退出北京立信的出资人及其承接的业务合并转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以上变化,公司决定将2008年度审计机构由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以上变更方案。

  三、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0万元,公司持有96%的股权,截至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390,014,859.97元,负债总额为1,592,658,618.58元,净资产为797,356,241.39元。资产负债率为66.64%。伊泰准东铁路承担着本地区连接东胜煤田至大准线、呼准线的外运任务,主营范围为煤炭铁路运输。

  因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相应的原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对一期电气化铁路改造项目1.18亿元10年期长期贷款及0.82亿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的担保责任予以解除,改由本公司承担。

  二期铁路建设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约12亿元,公司三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由各股东单位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按照62%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7.44亿元贷款担保。现因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后,公司持股比例增加为96%,因此,二期建设所需的12亿元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截止6月30日,准东二期铁路建设项目已贷款9.15亿元,尚有2.85亿元贷款没有办理。

  由于该公司目前经营与发展的需要,需新增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由公司提供全额担保,具体期限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四、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增加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7年9月18日。注册资本8.26亿元,公司持有该公司70%的股权,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经营范围:矿产品加工、销售。

  公司四届十次董事会及二00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该公司提供项目贷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该公司决定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15亿元,公司按照70%的比例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即承担10.5亿元贷款担保。根据项目建设需要,该公司已通过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及中国银行鄂尔多斯分行共办理项目贷款5.5亿元,公司按照出资比例承担3.85亿元担保责任。该公司现根据项目进展需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1亿元,较上次会议增加0.6亿元贷款额度,由该公司用采矿权提供质押。因酸刺沟煤矿项目原属我公司控股100%股权的子公司,原有的采矿权属在本公司。在2007年年底,公司将持有的3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和山西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各15%股权,目前正在办理有关采矿权的变更事宜,在未办理完成采矿权抵押之前,我公司就上述项目贷款为其提供暂时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五、以9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2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4%,天地科技公司占股权比例的51%,郑州煤矿机械公司占股权比例的15%,伊东煤炭集团公司占股权比例的10%。其经营范围:矿用设备的制造、租赁与维修;综采工作面安装与回撤(综采搬家);矿用备品备件配送销售;各类技术工人的培训等。

  目前,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一期项目建设资金缺口1.2亿元,该公司已申请银行贷款,要求各股东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公司按24%的股权比例,需对其中0.288亿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前述贷款不足部分,由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委托贷款。

  六、非关联董事以三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文山先生及代董事苏中友、李成才、刘春林先生表决的董事进行回避,由全体非关联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在发表独立意见后进行表决,以三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见《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外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非关联董事以三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文山先生及代董事苏中友、李成才、刘春林先生表决的董事进行回避,由全体非关联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以三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九、非关联董事以3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文山先生及代董事苏中友、李成才、刘春林先生表决的董事进行回避,由全体非关联董事及全体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后进行表决,以三票赞成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算及投资损失处理的议案;

  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相对控股公司,成立于2003年,该公司进行风险勘探,发现该煤矿煤层深度为1000米至1200米,并伴有断层,地质结构复杂,开采成本较高,因此目前已不适合开采。现需要对公司进行清算及投资损失处理。

  目前公司对内蒙古蒙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额已达到人民币9,834,971.92元,其中,支付购矿款6,619,659.50元,支付勘探费3,215,312.42元,总计人民币9,834,971.92元。公司决定对以上投资进行损失处理。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二OO八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8年8月15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中心二楼一号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关于变更二00八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公司关于为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公司关于增加对内蒙古伊泰京粤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鄂尔多斯市天地华润煤矿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二00八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8月7 日(星期四)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B股最后交易日为8月4日)。

  3、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

  1、法人股股东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或者于2008年8月14 日5时前以信函或传真向公司证券部登记,信函以到达地邮局邮戳为准。

  3、联系办法:

  联系人: 王秀萍

  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

  电话:(0477)8565734

  传真:(0477)8565415;

  邮编:017000

  (六)其他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自理。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以下权利:

  一、我单位(个人)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权。

  二、代表我单位(个人)对以下审议事项按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包括投赞成、反对、弃权票);

  1、股东大会通知中所列明的每一审议事项。

  2、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900948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8—022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和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的股权。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两项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内部董事进行回避,由三名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整合公司运输资源,减少关联交易,发挥规模优势。

  一、交易概述

  经2008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5,585,989.17元的转让价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以4,590,274.07 元转让价收购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10%的股权。因内蒙古伊泰集团公司持有公司54.64%的股权,而且又持有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90%的股权,持有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这两项股权收购事项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

  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对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参加会议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全票赞成通过本议案。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457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1988年3月,由现任张双旺董事长以5万元起家创办成立伊盟乡镇企业公司。1989年更名为伊克昭盟煤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59万元。1992年11月,成立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370万元。1997年8月8日,以集团公司主要煤炭生产经营系统优质资产发起并募集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伊煤B股”。1999年10月,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改制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570万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5,198,753,240.69元,净资产2,002,516,050.67元,资产负债率为61.48%。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0股,占54.64%。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沙圪堵西营子

  法定代表人:康治

  经营范围:汽车货物运输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12,231,163.46元,总负债195,164,617.17元,净资产17,066,546.29元,资产负债率为91.96%。

  (二)、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日

  注册资本:3856万元

  注册地址:准格尔旗沙圪堵镇曹羊路32公里处

  法人代表:席向军

  经营范围:汽车货物运输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6月30日,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5,701,607.95元,总负债69,798,867.25元,净资产45,902,740.69元,资产负债率为60.33%。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收购价格参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信会师京报字[2008]30005号审计报告审计后报表中的净资产值,并减去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半年度分红后的净资产值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为5,585,989.17元。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格参照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信会师京报字[2008]30006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值乘以10%的股权比例计算确定,股权转让的具体价格为 4,590,274.07 元。两项股权转让价款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且转让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因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税费,由股权转让及受让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部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了整合公司运输资源,减少关联交易,发挥规模优势,公司决定收购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是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而且能够起到整合公司运输资源的作用。所以,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经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会师京报字[2008]30005号审计报告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会师京报字[2008]30006号审计报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900948股票简称:伊泰B股编号:临2008-023号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得到控股股东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大力扶持,公司现有的主要煤矿、铁路、公路等产业均是经集团培育成熟后经转让进入公司的,形成了公司规模实力较为雄厚的煤炭生产、运销能力。与此同时,因本公司是在控股股东煤炭产业的基础上剥离了优质资产而组建形成的,集团公司仍有部分煤炭类产业经营,从而形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向集团公司出售部分矿用备品备件,公司控股的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煤炭铁路运输服务,公司控股的鄂尔多斯市伊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集团公司提供煤炭汽车运输服务,集团控股的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向本公司提供煤炭汽车运输服务。自本公司收购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后,将形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为集团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定价原则

  价格

  预计金额(万元)

  销售商品

  向集团公司所属煤矿出售矿用物资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同期市场价格

  同期市场价格

  2900.00

  提供劳务

  鄂尔多斯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集团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同期市场价格

  同期市场价格

  18,250.00

  下半年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同期市场价格

  同期市场价格

  10,000.00

  内蒙古伊泰准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每吨13元运杂费,其中运费执行0.15元/吨.公里

  14,300.00

  内蒙古呼准铁路有限公司提供铁路运输服务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运费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核定统一价格,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有关规定执行

  每吨16元运杂费,其中运费执行0.15元/吨.公里

  4,800.00

  接受劳务

  上半年通过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汽车运输服务

  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同期市场价格

  同期市场价格

  925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注册资本:5457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煤路南14号街坊区六中南

  法定代表人:张双旺

  经营范围:主营原煤生产、加工、运输、销售;铁路建设、铁路客货运输;矿山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公路建设与经营;煤化工、煤化工产品销售。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1988年3月,由现任张双旺董事长以5万元起家创办成立伊盟乡镇企业公司。1989年更名为伊克昭盟煤炭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2459万元。1992年11月,成立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34370万元。1997年8月8日,以集团公司主要煤炭生产经营系统优质资产发起并募集设立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伊煤B股”。1999年10月,内蒙古伊克昭盟煤炭集团公司改制为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4570万元。截止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为5,198,753,240.69元,净资产2,002,516,050.67元,资产负债率为61.48%。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54.64%的股份。

  2、关联方名称: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0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沙圪堵西营子

  法定代表人:康治

  经营范围:汽车货物运输(国定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生产经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状况:截止2008年6月30日,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212,231,163.46元,总负债195,164,617.17元,净资产17,066,546.29元,资产负债率为91.96% ,实现净利润7,812,531.70元。

  内蒙古伊泰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是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份。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的基础,其中公路运费以同期市场价格结算,铁路运费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地方铁路收费价格执行,杂费及装卸费比照国铁价格执行,与社会其它客户在准东铁路、呼准铁路的发运价格相同,以合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集团日常经营所需要的,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价,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股东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关联董事张东海、祁文彬、李文山先生及代董事苏中友、李成才、刘春林先生表决的董事进行回避,公司非关联董事即全体独立董事在发表意见后以3票赞成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与控股股东200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集团日常经营所需要的,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价,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就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已达成了初步意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根据经营中具体情形与各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

  七、备查文件

  1、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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