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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6日 08: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九编号:临2008-036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9日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7月24日以会签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五通一平”工程的议案》。同意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五通一平”工程。其中寸滩港区二期“五通一平”(施工便道和临设场地)项目:工程量约为20万立方米,工程费用预计为7100851元;寸滩港区二期王家湾堆场“五通一平”项目:工程量约为50万立方米,工程费用预计为17811350元。详见公司临2008-037号公告。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梁从友先生、孙万发先生、彭维德先生回避,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二期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议案》。同意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二期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建设管理代理费为:644.5万元。详见公司临2008-038号公告。

  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梁从友先生、孙万发先生、彭维德先生回避,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九编号:临2008-037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

  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重庆

  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五通一平”工程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7月24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五通一平”工程的议案》。同意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两项“五通一平”工程。

  由于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梁从友先生、孙万发先生、彭维德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8099039.85元,净资产为24763870.83元,2007年实现净利润1627017.10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寸滩港区二期 “五通一平”(施工便道和临设场地)项目:工程量约为20万立方米,工程费用预计为7100851元。

  2、寸滩港区二期王家湾堆场“五通一平”项目:工程工程量约为50万立方米,工程费用预计为17811350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重庆伟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正规合法招投标程序成功竞标,同意其承建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二期“五通一平”工程。

  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九编号:临2008-038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

  将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年7月24日,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二期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建设管理代理费为:644.5万元。

  由于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梁从友先生、孙万发先生、彭维德先生回避表决,其余6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对港口物流设施、房地产开发的项目投资(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从事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或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45万元,净资产为2933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多用途泊位3个,滚装泊位1个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设计吞吐量为:集装箱28万TEU/年,件杂(钢铁)80万吨/年,滚装车辆15万辆/年。工程投资概算为:11亿元(最终以经审计的工程决算为准)。

  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受托管理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所包括的全部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内容。建设管理代理费为:644.5万元。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将寸滩港区二期工程委托给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符合建设部于2004年11月16日印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市【2004】200号)要求,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建设成本,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其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符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3年4月28日印发的《关于政府公益性项目建设管理代理费总额控制数费率暂行规定的通知》(渝财建【2003】71号)规定。同意《关于重庆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责任公司将二期工程委托重庆港务物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公平。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重庆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9证券简称:重庆港九编号:临2008-039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权划转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港九”)第一大股东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无偿划转给实际控制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近日,公司接实际控制人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于2008年6月1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080130号)。通知书要求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3日前对以下四个问题作出说明、解释并提供相应材料:

  1、请申请人提供2007年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如申请人因业务规模巨大、下属子公司繁多等原因难以提供相关资料,请财务顾问就其具体情况进行核查,并在核查意见中说明申请人无法按规定提供财务资料的原因、且没有规避信息披露义务的意图。

  2、请申请人列出与上市公司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关联机构,并分析各港口的级别、业务定位等具体情况,提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具体措施,并请律师对此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

  3、申请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尚未完成资产移交手续,请申请人作出承诺,提出办理完成资产移交手续的时间安排及不能按时完成时应采取的保证措施,并请律师对此发表明确的法律意见。

  4、请律师及其所就职的律师事务所就《收购报告书》发表意见并签字、盖章。

  目前,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了上述第2项、第4项意见的补充材料,而第1项、第3项意见的补充材料尚未准备完毕,原因是:

  1、聘请的财务顾问尚在对相关财务资料进行核查;

  2、重庆港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重庆港九于2006年11月20日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将其拥有的3宗土地使用权与重庆港九的部分房产以及3艘迎宾客船进行置换。目前,房产权属过户手续已经完成,而3艘迎宾客船的权属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需待完成全部补充材料后一并报送。因此,重庆港务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至2008年9月30日前回复。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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