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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 股上市公告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简称:大族激光证券代码:002008公告编号:2008040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A 股上市公告书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松坪山工厂区5号路8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股份变动及增发A股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本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本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全文。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族激光

  股票代码:002008

  本次增发前股本总数:608,126,400股

  本次新增上市股份:88,138,000股

  本次增发后股本总数:696,264,400股

  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08年7月24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88,138,000股将于2008年7月24日全部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88,138,00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公司股份变动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将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及增发股份上市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变动的原因及批准情况

  2007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2007年10月17日,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本次增发已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36号文核准。

  本次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8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本次发行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公司原股东可以按照10:2的比例行使优先配售权。

  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总体申购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筹资需求,最终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88,138,000股,发行结果如下:

  类别

  配售比例

  实际配售 股数(股)

  占发行总量的比例

  限售情况

  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部分

  网上申购

  100%

  29,482,692

  33.45%

  无持有期限制

  除公司原股东优先认购外部分

  网上申购

  52.559102%

  14,977,299

  16.99%

  无持有期限制

  网下申购

  52.559102%

  43,676,614

  49.56%

  无持有期限制

  主承销商

  包销零股

  1,395

  -

  无持有期限制

  合计

  88,138,000

  100%

  无持有期限制

  本次发行价格为11.2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89,789,740.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33,880,710.72元(其中:承销费28,714,112.72元,保荐费2,000,000.00元, 注册会计师费600,000.00元,律师费800,000.00元,登记费88,138.00元, 信息披露费用和路演费用1,678,46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55,909,029.28元。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7月17日划至本公司指定账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深南验字(2008)第142号《验资报告》。

  二、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增发前后公司的股份总额、股份结构变动情况见下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发行新股(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28,678,682

  37.60%

  228,678,682

  32.84%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20,114,439

  3.31%

  20,114,439

  2.89%

  3、其他内资持股

  208,564,243

  34.29%

  208,564,243

  29.95%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8,057,886

  16.12%

  98,057,886

  14.0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0,506,357

  18.17%

  110,506,357

  15.87%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79,447,718

  62.40%

  88,138,000

  467,585,718

  67.16%

  1、人民币普通股

  379,447,718

  62.40%

  88,138,000

  467,585,718

  67.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608,126,400

  100.00%

  88,138,000

  696,264,400

  100.00%

  2、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本次增发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公司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见下表:

  时间

  限售期满新增

  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余额(股)

  无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余额(股)

  2008.11.28

  20,114,439

  0

  696,264,400

  2008.11.28

  98,057,886

  0

  2008.11.28

  110,506,357

  0

  3、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情况

  截至2008年 7 月 21 日,前10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情况见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类别

  高云峰

  110,506,357

  15.8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

  98,057,886

  14.08%

  有限售条件股份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14,439

  2.89%

  有限售条件股份

  三、本次股份变动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2008年 7 月 18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圳市大族实业有限公司

  131,720,625

  18.9182

  高云峰

  110,506,357

  15.8713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5,913,628

  3.7218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5,048,320

  3.5975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绩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1,910,431

  3.1469

  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9,052,819

  2.7364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7,553,298

  2.5211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6,540,683

  2.3756

  中国银行-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913,304

  1.9983

  中国农业银行-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3,550,012

  1.9461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截至2008年 7 月 21 日)

  本次股份变动前公司董事长高云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506,357股,高云峰先生未参与本次增发股份的认购。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上市安排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本公司本次增发的新股共计88,138,000股将于2008年 7月24日全部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的股份无持有期限制。上市首日本公司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六、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招股意向书公告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1、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5层

  联系人:朱鹏、喻思齐、孔珊珊

  联系电话: 0755-82825551

  联系传真: 0755-82825550

  2、上市保荐人的保荐意见

  本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人同意保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备查文件

  1、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发方案的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本次增发的文件;

  3、本次增发的招股意向书;

  4、承销协议;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

  6、其他与本次增发有关的文件。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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