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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六届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9日 04: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7月17日在上海宛平宾馆召开六届十次临时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独立董事杨国平先生、潘飞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汤期庆先生表决;公司董事张瑞岳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李军先生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刘训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说明》(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资金占用自查报告》(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刘训峰先生、张瑞岳先生、张祖钧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修订,主要是把新制订的“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规定”纳入管理办法,替代了原管理办法中的第四章节“对控股股东的特别限制”。进一步明确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涵义,规定了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明确了公司相关部门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防止资金占用所应承担的职责与责任。这样的修订基于以下二种考虑:

  1、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规定本身属于关联交易的范畴,是同一体系的制度。

  2、原管理办法中的关联方释义、决策程序、法律责任、附则等章节都适用于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规定,这样整合后,既使相关制度配套完备,又使制度文字简练。

  修订后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由原来的三十一条调整为三十五条(具体内容于同日刊登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0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之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提议,董事会拟聘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08年度公司财务决算审计单位。该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外盐供应商签订工业盐供应合同的议案》

  公司从掌控盐资源的战略层面考虑,扩大进口盐的供应量,拟与国际盐供应商签订2009年工业盐供应合同,以减少盐价上涨的风险,锁定原材料成本。该合同涉及标的上限为35000万元人民币(折合)。董事会同意在具体实施时,授权总经理签署合同,授权有效期至2008年底。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八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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