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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 05: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简称:园城股份证券代码:600766编 号:2008-021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7月11日以传真方式发出,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全票通过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整改情况的说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人员人事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接受王冬冬先生因工作原因提出的辞去园城股份副总会计师职务的辞呈,并对王冬冬先生自任职以来对园城股份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同意聘请李秀艳女士任园城股份副总会计师(简历附后)。

  三、审议通过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部分房产抵顶欠付本公司款项的议案》

  鉴于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源房地产)欠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新世界房地产有限公司款项34,064,138.12元。本公司在与烟台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欧建材)的资产及债务重组过程中,多剥离资产9,795,067.39元,同时恒源房地产与中欧建材存在债务往来。

  公司董事会同意恒源房地产以其自有住宅及商业网点,偿还欠付本公司的款项34,064,138.12元,并代中欧建材偿还本公司资产及债务重组过程中多剥离的资产6,058,684.10元。中欧建材尚欠本公司 3,736,383.29元,本公司将对该剩余款项继续追讨。上述房产已经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的评估价值为40,122,822.22元,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简历:

  李秀艳 女 43岁 大学学历 高级会计师 党员,曾任武警黄金第七支队财务负责人、烟台海普制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烟台中惠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证券简称:园城股份证券代码:600766编号:2008-022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生效条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对当期业绩没有影响。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1、2008年7月16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公司与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的《还款协议书》等事项,应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各项议案。

  2、由于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且协议涉及金额少于5,000万元,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付诸实施,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部门的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4,012.29万元,为住宅及商业网点。

  2、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情况

  烟台恒源房地产业有限公司注册地烟台,注册资本7,58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乐斌先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塑钢铝合金加工、安装、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装潢材料、钢材、木材、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五金交电、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水产品的批发零售、室内装潢;房屋租赁。

  该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恒源房地产经公司股东会同意,将其部分房产用于清偿所欠本公司债务。上述房产已经烟台浩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值为40,122,822.22元。

  2、恒源房地产以房产评估价值清偿所欠本公司债务后剩余6,058,684.10元,愿意承接烟台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的部分债务。

  3、前述第1、2条约定履行后,恒源房地产与本公司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烟台中欧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应付本公司3,736,383.29元,本公司将对该剩余款项继续追讨。

  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承诺、保证、义务,均须赔偿其他各方因其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此合同的履行将使本公司收回应收款项40,122,822.22元,有利于公司资产的盘活;

  2、此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形成对恒源房地产的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所涉及房产为已建筑完成的现房,待本公司完成前述房产的过户手续后,该房产的产权即归本公司所有。该房产的评估价格低于市场销售价,但是仍存在因房地产政策等原因导致的房产价格下跌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还款协议书。

  烟台园城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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