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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 03:4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08-L35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预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亏损

  □ 扭亏

  □同向大幅下降

  √同向大幅上升:预计公司2008年1-6月份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40%-60%。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是√ 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净利润:2007 年1-6月份:57,898千元

  2.基本每股收益:2007 年1-6月份:0.14元/股

  3.稀释每股收益:2007 年1-6月份:0.14元/股

  注: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12,010,280股,经过2007年10月15日分红派息,公司总股本增至535,652,364股。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按535,652,364股总股本计算。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核算,公司2008 年1-6月份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增长40%-60%,主要原因是阳光上东项目可结算面积增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净利润的增长。如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比目前预测有所偏差,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四、其他相关说明

  2008 年1-6月份公司业绩具体数据,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2008 年半年度报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08证券简称:阳光股份公告编号:2008-L36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2008年7月1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7人,实出席董事7人,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达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十七日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2007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广西监管局颁发的《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深入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2007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并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07年7月20日)的2007-L21号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于2007年9月12日至9月15日对本公司进行了专项治理巡回检查,并于2007年10月25日对本公司下发了《关于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通知》(桂证监上市字[2007]40号)的函。本公司根据广西监管局的评价及整改意见的通知,于2007年11月7日披露了《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公告》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07年11月7日)的2007-L50号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28号)和广西证监局的有关要求现对截止2008年6月30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限期整改问题及整改情况说明

  1. 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董事会的决策效率和工作质量,本公司成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等三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分别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参见刊登于(2008年1月31日)的2008-L05号公告。

  各委员会的成员均以独立董事为主,本公司独立董事来自会计、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本公司今后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定期针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战略规划、内控体制、薪酬与考核、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课题进行研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从而可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充分利用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及风险防范能力。

  本公司已经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使得独立董事职责制度化,并以制度保证独立董事的职责得以实现。

  二、持续改进性问题及整改情况说明

  1. 关于建立对子公司的管控体系

  随着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各项制度规范要求越来越多,制度执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严格到位的监控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公司需要不断制定并完善子公司尤其是异地子公司的管理体系,为进一步加强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和监控,本公司在专业顾问的协助下已经建立了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和监控体系,并已经制定了《阳光股份异地项目管理办法》。为了保证《阳光股份异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对公司内部现行有效的管理制度、规定、办法进行的系统地整理,包括《阳光股份公司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异地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阳光股份项目公司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经营计划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并将这些制度性文件作为《阳光股份异地项目管理办法》的组成部分,可使《阳光股份异地项目管理办法》更加全面、细致。

  《阳光股份异地项目管理办法》及本公司整理的多个制度性文件构成了对子公司特别是异地子公司完善的管理体系,将使得本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和监控成效更加显著。本公司的内审部也将对异地子公司的管理和监控列为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保证公司对异地子公司的管控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2. 关于内审部法律工作的完善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工作,本公司在内审部增配了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以便对公司的合同事务等进行及时的法律把控,并且明确了工作职责,工作体系较为完备。加之聘请的法律顾问的专业力量,本公司的法律风险控制工作将取得较大进步。

  本公司已经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使公司的内控工作得以制度化、程序化,在内控制度的框架下增强了内审部工作的独立性、主动性,以提升公司风险的控制能力。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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