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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接到大股东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通知:
1、路桥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50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用于龙建股份向该行申请贷款1500万元的质押担保;
2、路桥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1600万股(其中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和无限售流通股600万股)质押给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莱支行,用于龙建股份向该行申请贷款3000万元的质押担保。
以上两项股权质押于2008年7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
路桥集团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为182066340股,截至目前,路桥集团已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5100万股、被冻结3700万股,合计占总股本的16.39%。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