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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2005 年、2006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决定公司股票于2007 年4 月5 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2008?年4月19日,本公司披露了2007?年年度报告,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07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1,734.10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426,213.65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有关情形已消除。
????现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决定对本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仍需实施其他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大水”变更为“ST 大水”,证券代码仍为“00067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08年7月17日停牌一天,7月18日恢复交易,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特此公告。
大同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 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