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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国资委拟转让灵宝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 05:0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报记者 董文胜

  近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发布消息称,三门峡市国资委公开转让灵宝黄金(3330.HK)4.89%的国有股权,共计37698784股。记者从另外渠道得知,该转让已经获得河南国资委批准。

  转让方三门峡国资委表示,不受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受让。受让方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实力。股权转让价款须一次性支付。转让方没有向记者透露转让原因。

  根据2007年6月30日国务院、中国证监会联合颁布的《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即19号令)第24条规定,国有股东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价格应当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即公开征集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

  上周五(7月11日),灵宝黄金的收盘价为3.15港元,涨幅为1.613%。其市盈率为10.857倍。其20日均价在3.2港元左右。因此,可以推算此次交易的标的额在1-1.2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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