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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2日 05:1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550证券简称:江铃汽车公告编号:2008—024 200550江铃B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已获2008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63,21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B股暂不扣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红利2.7元。 B股股息折算汇率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8年6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1港币=0.8794元人民币折合港币兑付。 二、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A股股权登记日: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除息日: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除息日为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 三、分红派息对象 1、截止2008年7月18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 2、截止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7月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7月21日(星期一)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 2、B股股息于2008年7月23日(星期三)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在7月23日(星期三)办理了“江铃B”转托管,其股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含高管锁定股)股息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六、咨询机构: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迎宾北大道509号 咨询电话:0791-5266178;传真:0791-5232839 联系人:全实、付国红。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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