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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 05:0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0817股票名称:ST宏盛编号:临2008-045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DX20080255号《和解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有关各方当事人

  申 请 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保)

  第一被申请人: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普实业)

  第二被申请人: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曼电子)

  第三被申请人: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普国际)

  二、案件起因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安曼电子(上海)有限公司、宏普国际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曾于2007年12月26日就关于相关债权债务重组达成一致意见,先后签署了《关于宏盛出口融资保证项目已代偿款项之和解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抵押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协议。因宏普实业、安曼电子、宏普国际未能按期完全履行该《和解协议》所约定的一些事项,故中信保依据上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三、仲裁请求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

  1、被申请人立即向申请人偿还143,979,556.74美元,并向申请人支付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自申请人代偿之日起至2008年5月30日止共计9,248,578.92美元,及支付按照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上述143,979,556.74美元自2008年5月30日起至被申请人实际向申请人清偿之日止的全部利息;2、被申请人于2008年10月20日之前向申请人偿还6,700,000美元;3、被申请人于2009年3月20日之前向申请人偿还9,386,446.34美元;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12,274,693.66美元;5、确认申请人已经合法有效地受让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共计148,643,000股,且申请人有权处置目标股份并以处置所得价款抵偿在抵偿发生时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偿付的债务;6、被申请人立即促成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第二被申请人、第三被申请人对良友大厦5、6层的房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后使良友大厦房产所担保的申请人债权数额增加至与该等评估价值大致相同,并应立即办理完成相关抵押变更登记手续;7、被申请人立即就华夏银行大厦36-39层的房产办理完成相关抵押登记手续,并在前述手续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对华夏银行大厦房产价值进行重新评估,评估后使华夏银行大厦房产所担保的申请人债权数额增加至与该等评估价值减去人民币6500万元后的价值大致相同,并应办理完成相关抵押变更登记手续;8、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9、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及财产保全费用。

  四、截止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仲裁对本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做出准确判断,公司将根据本案的开庭审理情况及最终判决结果作进一步分析。

  六、仲裁进展

  本案尚在审理之中。以上案件如有新的进展,本公司将及时披露。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仲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七月三日

  股票代码:600817股票名称:ST宏盛编号:临2008-046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08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价格触及跌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本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详见公司2008年3月19日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目前公司相关情况的公告》(临2008-012号),公司一旦获得经核实的需要披露的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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