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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调昨日实行 华电长电执行新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2日 20:38 全景网

  全景网7月2日讯国家发改委决定自7月1日起适当提高南方、华中、华东、西北、东北、华北六大电网电价水平。但四川、陕西、甘肃省列入国家地震灾后重建规划的县(市)各类用电价格均不作调整。

  华电国际(600027)于今晚发布电价调整公告,其将位于山东省(含热电联产机组)、四川省、宁夏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的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75分、2.09分、0.69分(公司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因机组为脱硫空冷发电机组,每千瓦时提高0.84分)、1.20分、2.00分。

  按照上述电价调整方案,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含增值税)比调整前提高1.714分/千瓦时,涨幅约4.77%(按容量加权平均计算)。

  而长江电力(000900)也将三峡电站上网电价进行了调整。三峡电站机组送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河南省、重庆市及广东省调整后的上网电价分别为268.6元/千千瓦时、286.2元/千千瓦时、242.4元/千千瓦时、228.7元/千千瓦时、230.6元/千千瓦时、239.7元/千千瓦时、255.0元/千千瓦时、238.9元/千千瓦时、229.0元/千千瓦时、311.1元/千千瓦时。 (全景网/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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