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半年报须在8月31日前披露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30日 08:13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深圳6月29日电】(记者 何广怀)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公司要在8月31日前完成今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这是记者29日从深交所获悉的。

  深交所将根据均衡披露的原则,在公司预约的基础上每日最多安排30家公司披露本次半年报。

  按照深交所的要求,凡预计不能在8月31日前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公司,应在8月15日前提交书面说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半年报的原因、解决方案和延迟披露的最后期限。这些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将从9月1日起停牌,公司及相关人员也将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

  深交所要求,本次半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涉密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本次半年报的内容。这些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在报告披露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并要求,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半年报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上市公司不得公布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办理股票期权的行权,也不得在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转让其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