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散户怒告江钻股份 股改承诺第一案启幕(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8日 05:16 21世纪经济报道

  孰料,一年后,江钻股份的股改方案悄然变脸。

  今年3月份江钻股份注资方案公布后,三个月下来,江钻股份股价一泄到底,颜红投入的12万元,净亏7万多元。

  诉状中,颜红除要求赔偿原告7万多元损失、承担原告的全部诉讼费用,同时请求判决江钻股份16位高管和国泰君安证券承担连带责任。

  诉状称,江钻控股股东违反股改承诺中与流通股股东约定的保证合同,依法应按其承诺和保证追究其民事责任。而其余被告对违约行为不作为,主观上亦有过错,客观上也与被告二的行为共同造成了原告在江钻股份交易上的亏损,因此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月27日下午,记者就颜红状告江钻股份采访该公司一位分管证券工作的高管,对方称,“告就告呗,你说我们能有什么看法?”

  监管缺位?

  事实上,言而无信的注资承诺并非江汉石油管理局的专利。

  “2005年股改全面展开时, 就存在非流通股股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侵犯流通股股东权益的情况。”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撰文指出。

  2007年4月10日,*ST阿继(000922.SZ)股改开始。控股股东哈电集团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但5个月后的公司公告称,因接到哈电集团通知,拟向东兆长泰投资集团转让*ST阿继控股权。舆论压力下,*ST阿继控股权停止转让。

  同年9月13日,股改承诺履约的最后期限,东方集团(600811.SH)抛出一份大为缩水的资产注入方案。二级市场遂用脚投票,其股价跌幅高达77%。

  资料统计显示,截至今年4月,已有18家不严格履行股改承诺的公司,它们有的将注资承诺化为乌有、有的推迟资产注入、有的重组方案打折、有的说好利润分配时投赞成票而现场“反水”,不一而足。

  刘陆峰认为,股改新政三年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漠视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

  “股民仍是弱势群体代称。”股吧中,名为“只持1000股的小散”无可奈何地感叹道,“刀俎还是刀俎,鱼肉还是鱼肉”。

  《合同法》规定,承诺一旦经过信息披露,就变成了其真实陈述的一部分。如果不遵守承诺,就是虚假表示;《证券法》规定,因为发生虚假陈述行为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证券民事赔偿之诉。

  而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权分置改革的业务操作指引》中,也对违反承诺行为的法律监管做出相应规定。

  相关规定表示,如果控股股东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诉讼手段要求解决,或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追究违约者责任。如果上市公司董事会拒绝追究,其他股东可以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代表上市公司追究其责任。

  “江钻事件中,股民不再沉默,选择了司法维权。”刘陆峰说,“但另一方面,这起事件也暴露证券监管部门不作为,有序的违规预防和反馈通道被堵塞了。”

  面对违背股改承诺的事件,一线监管部门大多沉默。投资者称,“江钻股份注资事件”真实折射出股改承诺的监管尴尬。如果监管部门能像抓上市公司清欠一样雷厉风行,股改承诺才能一诺千金。

  由此看来,颜红们迈上诉讼维权征程实属无奈之策。而她此刻最担心的,就是法院会否偏袒本地上市公司。

  对于江钻控股股东,往后的阳光也并非灿烂。6月30日,江钻股份将召开股东大会,讨论注资方案。在刘陆峰看来,声势浩大的中小“反对派”注定成为江钻收购案一个最大变数。

  6月27日,江钻股份收盘8.40元,跌8.60%。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Topview专家版
* 数据实时更新:   无需等到报告期 机构今天买入 明天揭晓
* 分类账户统计数据: 透视是机构控盘还是散户持仓
* 区间分档统计数据: 揭示股票持股集中度
* 席位交易统计:   个股席位成交全曝光 点击进入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