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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8日 05:0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6月27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11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5、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杨超

  6、本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5月31日发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68591753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5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7年年度报告》;

  同意68552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39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7年年度报告》;

  同意6855240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39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结合公司情况,公司2007年未分配利润2,067,201,358.75 元,资本公积2,933,604,219.13 元,以2007年末的总股本1,256,688,8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2元,共计分派现金251,337,76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同意6853465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2%;反对1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弃权393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6%。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08年,公司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审计中介机构。

  同意6857400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77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日常关联交易补充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回避投票表决。同意3391232股,扣除回避表决股数后,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5.03%;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97%。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回避投票表决。同意3391232股,扣除回避表决的股数后,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95.03%;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7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4.97%。

  7、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金永静先生、史谊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关于补选金永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68591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关于补选史谊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68591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张新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6859175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黄松、吴伟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3、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黄松、吴伟律师出具的《关于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

  附:金永静先生、史谊峰先生简历

  1、金永静,男,汉族,中共党员,1959年7月出生,籍贯山东阳谷,大学学历,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会计师。金先生历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经理助理兼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2002年1月-2005年11月,任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中:1999年6月至今,任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1月-2007年6月,任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铝业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铝业公司党委常委;2008年1月至今,任云铜集团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党委常委。

  截至2008年6月27日,金永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查处的情况。

  2、史谊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冶炼工程师。史先生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原云南冶炼厂硫酸分厂厂长助理、粗炼分厂副厂长、生产处副处长、厂长助理、副总工程师。1998年至今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截至2008年6月27日,史谊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9126股,为公司1998年上市时购买的职工股和历年送配累计的股票。史先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查处的情况。

  3、张新普,男,汉族,中共党员,1965年2月出生,籍贯云南祥云,大学学历(2005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张先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工程师。张先生历任大姚铜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大姚铜矿二坑第一副坑长、大姚铜矿井巷队党支部书记兼副队长、大姚铜矿一坑坑长、楚雄矿冶股份公司二坑坑长、楚雄矿冶股份公司坑口坑长。2003年5月任楚雄矿冶股份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今任楚雄矿冶股份公司总经理。

  张新普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联关系。截至2008年6月27日,张新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因违反证券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而受查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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