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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8日 01:49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8-055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08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届董事会9名董事中8名董事参与了此次临时董事会议案的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2007年12月27日,公司与债权银行及相关各方签署了《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简称“代偿协议之一”)(详见本公司2008年1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文汇报》刊登的临时公告:临:2008-003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聘请的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向债权银行函证了公司截止2007年12月31日的银行贷款余额,上述“代偿协议之一”所拟平移豁免的债务均未实现。鉴于公司的重组工作未能按预期进展,为避免“代偿协议之一”给公司后续的重组工作造成障碍,经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各方同意解除“代偿协议之一”并同意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协议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贤、陈彦模、梅均同意上述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二、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股权的议案;

  经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截止2008年4月30日,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9228.64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84.78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39043.86万元。

  公司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净资产评估值的价格挂牌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的股权。

  上述两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刘树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刘树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张文贤、陈彦模、梅均同意刘树甫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四、召开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8年7月14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上海双拥大厦三楼影视厅(上海浦东大道2601号,乘公交81,85,981,625,639,申陆线、上川线、川新线等)。

  2. 会议议程:

  1)审议签署《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代偿协议之一之解除协议》的议案;

  2)审议出让公司持有的华源(墨西哥)纺织实业有限公司全部100%股权的议案;

  3. 参加会议办法

  A股:2008年7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B股:2008年7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最后交易日为7月7日)。

  请符合上述条件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于2008年7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到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上海双拥大厦三楼影视厅)登记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21-58799888*229 021-58823020

  传真:021-58825887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陶然小姐

  4.其它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参会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会议不发礼品、有价证券和交通费。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6-28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8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源B 编号:临2008-056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所持本公司

  股权继续司法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知,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与海南泰信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证券帐户B882658895)所持有的本公司7000万股限售流通股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08年6月26日至2010年6月25日。

  特此公告

  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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