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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冠转债”到期的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建议“桂冠转债”持有人将手中的“桂冠转债” 及时实施转股。 一、“桂冠转债”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3]66号文核准,于2003年6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万元,并于2003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债名称:“桂冠转债”;转债代码:“100236”。 “桂冠转债”自2004年6月30日起进入转股期,“桂冠转债”持有人可通过转股申报代码“181236”、 转股简称“桂冠转股”申请将持有的“桂冠转债”转为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桂冠电力”,股票代码:“600236”); “桂冠转债”存续期为5年,即:自2003年6月30日起至2008年6月29日止。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桂冠转债” 在到期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面值的108%价格(不含当年利息)赎回所有未转股的“桂冠转债”并按2.5%票面利率支付本期利息,即合计110.50元/张(含税)。 二、“桂冠转债”及转股的相关重要提示: (一)“桂冠转债”到期日:2008年6月29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桂冠转债”在到期前10个交易日停止交易,即“桂冠转债”从2008年6月16日起至2008年6月29日停止交易。持有人在到期前仍可依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二)“桂冠转债” 转股的最后时间为2008年6月27日(因“桂冠转债”的到期日2008年6月29日为星期日);“桂冠转债”停止转股的起始日为2008年6月30日。 (三)其他说明 1、“桂冠转债”在2008年6月29日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刊登《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兑付兑息及摘牌的公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变动公告》。 2、公司已于2008年6月16日做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冠转债”停止交易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查阅2008年6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投资者欲全面了解关于“桂冠转债”的具体条款,请查阅2003年6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咨询机构: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771-5636271 传真:0771-5656215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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