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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再融资先过治理关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6日 07:35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忻尚伦 在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副主席范福春日前相继发表维稳言论后,证监会再出重拳。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25日发布公告说,今年将继续推进上市公司专项治理活动,建立防止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对今年11月底未完成整改事项的上市公司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 其中,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行为规范治理将成为证监会下一阶段公司治理的重点。公告称,“一旦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派出机构将启动立案稽查程序”。证监会将与国资委、组织部、银监会等监管机构进行联网监控。 昨天的最新公告明确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强化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上市公司应定期向当地派出机构上报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对于纵容、帮助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监会将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组织部门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按照时间表,上市公司必须在7月20日前,对截至6月30日公司治理整改报告中所列事项的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以董事会决议形式通过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在11月30日前,完成对公司治理整改报告所列全部事项的整改工作。证监会各地派出机构将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辖区上市公司治理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而对于上市公司对承诺整改事项拒不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证监会将对公司及相关整改责任人处以责令改正、记入诚信档案、通报批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市场禁入等监管措施。 特别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公告以罕见的严厉态度指出,在上述大限过后,对于治理结构尚存在未完成整改事项及其他公司治理问题的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不再受理其股权激励及再融资申请。对于已受理申请材料的,证监会将在审核过程中予以重点关注。 此外,昨日的公告还加强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明确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要求上市公司强化敏感信息排查、归集、保密及披露制度,减少内幕交易、股价操纵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可查的资料显示,证监会上述举动绝非因心血来潮。日前,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曾对九发股份、中捷股份两家大股东违规侵占上市公司案,在行业视频会议上进行了公开批评。 更早之前的2007年,证监会曾展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发现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越位干涉而导致的独立性缺失;独立董事职责不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运作流于形式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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