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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它个倾家荡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5日 01:18 金融投资报

  要正本,必须清源,要让股市真正健康,上市公司治理和制度建设必须跟进。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曾说,证监会存在的职责是打击不法交易、内幕交易以及操纵股价。对于这一点,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日前召开的就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监管,打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工作系统视频会议上有了明确的表态:“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高回报的、有可持续发展能力、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上市公司”。

  不过,就目前管理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违规的处罚来看,仍显得微不足道。最近,证监会对中捷股份九发股份两起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案件进行行政处罚,中捷股份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超过5亿元,已全部归还;九发股份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金额超过6亿元,至今未归还。但就这么大的资金占用案件看,证监会能掌握的行政处罚能力,对个人的处罚最高只有30万元,对公司的处罚最高也仅仅60万元。

  去年,证监会对因涉嫌内幕交易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杭萧钢构恶性炒作事件的直接责任人和公司总共罚款110万元。如此轻微的处罚,甚至换回的市场反应是处罚结果出台当日,杭萧钢构就能来个涨停板。道理很简单,违法成本如此之低,无疑是“毛毛雨”,有什么好怕的?

  让我们再来看看国外证监会是怎样处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的。日前,日本证券交易监视委员会向金融厅建议,对日本大型造船企业IHI(原石川岛播磨重工业公司)伪造财务报表行为处以15.94亿日元(约合1500万美元,1亿人民币左右)罚款。调查显示,I-HI2006财务年度实际亏损45亿日元,但伪造的业绩报告却显示盈利158亿日元。我们只能罚3、50万,日本一来就是一个亿,罚你个倾家荡产,谁还敢以身试法?以重典严惩违法违规,才能真正防微杜渐。

  本报记者刘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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