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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华新股改方案出炉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0日 08:35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苏 珊 SST华新(00010)今日公布了其最新的股改说明书,公告称,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深华新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股股票;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以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定向转增1股,原非流通股股东放弃该转增权利。非流通股股东共需向流通股股东支付13,558,769股股份,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向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的股份数量为6,779,385股,所有流通股股东新增股份数量合计为20,338,154股。 按原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计算,送股及定向转增后,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总水平相当于每10股流通股获送2.427股股票。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88,132,000股,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的57.30%。 公司表示,、截至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已收到13家非流通股股东中的12家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与承诺函,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78,666,962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51%,占公司非流通股份的99.30%。 公司董事会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网络投票前取得另外一家非流通股股东深圳中健实业有限公司(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持有公司556,6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0.70%)签署的同意参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声明与承诺函。为了使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华润丰同意对该部分股东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尚未明确表示其是否同意参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华润丰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及利息,或者取得华润丰的书面同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提交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将在2008年6月2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如果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8年6月28日(含当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后,可延期公布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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