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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 07: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 单位:股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2008年6月25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2008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07年度 2、发放范围: 股权登记日全体股东 3、本次分配以13,3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转增8股,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15元,共计派发股利4,655万元。实施后总股本为23,940万股,增加10,640万股。 2007年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 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4,655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30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8股,向全体股东转增10,64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23,940万股。 对于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3.15元;对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及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3.5元。 4、分派对象 截止2008年6月2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除权(息)日:2008年6月25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
四、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全体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转增股本的办法: 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分派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分派股份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分派股份总数与本次分派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后一天自动计入投资者帐户。 五、股本变化情况表 单位:股
六、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39,400,000股摊薄计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548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吕致远赵兴伟 联系电话:010-67260194@传真:010-67260194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永外三元西巷甲12号 邮政编码:1000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决议; 2、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其他有关文件。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08年6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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