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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9日 06:5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6月17日收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高民初字第290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得知: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远大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154,107,432股已全部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市高院")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2008年3月19日至2010年3月18日止。 经向控股股东远大集团了解,现将该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事宜公告如下:因远大集团诉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纠纷一案,远大集团向北京市高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财产。同时,远大集团向北京市高院提供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作为担保,承诺以此财产对因财产保全错误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北京市高院已于2008年3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封了远大集团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份,合计154,107,432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50%,冻结期限从2008年3月19日至2010年3月18日止。冻结期间产生的红股(含转增股)、配股一并冻结。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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