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1 家,上市流通数量为57,741,600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08年6月16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要点:公司以现有流通股股份178,549,353股为基数,以截至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67,848,754股,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股的转增股份。方案实施后非流通股股东总体送出率约为20%。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日期:2006年6月5日。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6月15日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法定承诺事项

  (1)承诺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上市流通须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关于分步上市流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2)保证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3)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2、特别承诺事项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控股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作出的额外承诺如下:

  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7.00元(相当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公告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当公司派发红股、转增股本、增资扩股、配股、派息等使公司股份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对上述减持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资金归上市公司所有。

  公司于2007年4月26日实施2006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5股红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每10 股转增3 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除权除息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3.83元。

  公司于2008年4月25日实施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4股红股,派0.4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每10 股转增5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除权除息后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99元。

  履行情况:股东严格履行了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经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7年4月2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7,670,1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5股红股,派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按照每10 股转增3 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607,806,322股。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经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08年4月24日为股权登记日,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07,806,3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4股红股,派0.4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按照每10 股转增5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分红派息后,总股本增至1,154,832,011股。

  四、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

  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7,74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1,513,887

  15.72

  -57,741,600

  123,772,287

  10.7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181,482,775

  15.72

  -57,741,600

  123,741,175

  10.72

  4.境内自然人持股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31,112

  0.00

  31,112

  0.00

  9.投资者配售股份

  10.基金、产品及其他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318,124

  84.28

  57,741,600

  1.031.059.724

  89.28

  1、人民币普通股

  973,318,124

  84.28

  57,741,600

  1.031.059.724

  89.2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154,832,011

  100

  1,154,832,011

  100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的冻结情况

  序号

  股东代码

  股东名称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

  解除限售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1

  0800006820

  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

  57741600

  5.00

  合计

  57741600

  5.00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售股份181,482,775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57,741,600为未冻结股份。

  五、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冻结股数(股)

  冻结类型

  1

  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

  104500000

  质押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

  公司控股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并同时作出承诺如下: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本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七、保荐机构核查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截至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出具日,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银基发展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此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剩余限售股份将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承诺的要求继续实行限售安排。银基发展本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16号——解除限售》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上市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本次申请解除其所持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违规减持存量股份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沈阳银基企业有限公司承诺:在股份解除限售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