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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行控股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6日向本行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向股东大会提名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提名本行现任副行长辛树森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于2008年5月9日就上述临时提案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cb.com)上刊登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将该临时提案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议召集、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行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6月12日在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5,947,389,262股,占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郭树清董事长主持。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票205,126,15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9%;反对票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7%;弃权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4%。 (二)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票205,126,155,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9%;反对票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7%;弃权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4%。 (三)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财务决算 同意票205,126,159,2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91%;反对票15,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7%;弃权票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2 %。 (四)审议批准本行2008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 同意票205,947,097,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58%;反对票28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38%;弃权票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4%。 (五)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和2008年中期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票205,947,090,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85%;反对票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3%;弃权票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2%。 (六)审议批准本行聘任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205,942,811,5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07%;反对票4,304,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090%;弃权票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 %。 (七)审议批准本行2007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清算方案 同意票205,947,067,6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44%;反对票30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46%;弃权票2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0%。 (八)审议批准本行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同意票205,885,682,06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28%;反对票310,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51%;弃权票45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21%。 (九)审议批准委任辛树森女士担任本行执行董事 同意票201,663,453,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6700%;反对票4,227,552,9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297%;弃权票6,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3%。 辛树森女士担任本行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需中国银监会核准。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行于2008年4月26日、2008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cb.com)上刊登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行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数和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交程序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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