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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商集团被判承担连带责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 01:32 证券日报
本报讯 成商集团(600828)公告,公司于6月5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成都人民商场黄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成都市商务局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500万元;公司对黄河商业城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案件受理费166800元,由被告黄河商业城、公司负担。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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