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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结果定价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 05:1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别提示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重要提示

  1、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步步高”)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3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或“银河证券”)组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步步高”,申购代码为“00225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总量为3,5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发行量,即2,800万股。

  4、本次发行价格为:26.0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29.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87元);

  (2)22.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1.17元)。

  5、在初步询价期间(2008年5月29日至2008年6月3日)提交有效报价,且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本发行公告附表。

  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6月3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

  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6、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6月5日(T-1日,周四)和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不得超过本次网下发行股票总量700万股。

  7、本次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足额、及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帐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

  “B001999906WXFX002251”。

  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 T-1日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8、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配售对象可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是否到账。若不同配售对象共用备案帐户的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金到帐情况,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配售对象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并纳入有效名单所致后果由配售对象自负。

  9、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申购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10、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9:30-11:30、13:00-15:00,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均可参加网上申购。

  11、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2,8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每个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12、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于2008年5月28日(T-7日,周三)《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13、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步步高

  指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银河证券

  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2,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对象采用定价方式发行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中界定的询价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3、 保荐人(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

  4、 未参与初步询价或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额有效缴付申购款、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法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T日/网上定价发行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08年6月6日,周五

  《网下网上发行公告》

  指《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2、发行数量:本次发行数量为3,5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7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为26.08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9.98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0.87元);

  (2)22.29倍(每股收益按照200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每股收益为1.17元)。

  4、网下申购时间:2008年6月5日(T-1日,周四)和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网下申购缴款时间: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

  5、网上申购时间: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在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9:30~11:30,13:00~15:00)。

  6、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7

  (2008年5月28日周三)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T-6

  (2008年5月29日周四)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深圳)

  T-5

  (2008年5月30日周五)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上海)

  T-4

  (2008年6月2日周一)

  初步询价(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现场推介(北京)

  T-3

  (2008年6月3日周二)

  初步询价截止日(截止时间为15:00)

  T-2

  (2008年6月4日周三)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T-1

  (2008年6月5日周四)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询价配售和网上定价发行公告》;

  网下申购起始日(9:30-15:00);网上路演

  T

  (2008年6月6日周五)

  网下申购截止日、网下申购缴款日(截止时间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日

  T+1

  (2008年6月10日周二)

  网下、网上申购资金验资

  T+2

  (2008年6月11日周三)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

  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摇号抽签

  T+3

  (2008年6月12日周四)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询价对象或配售对象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发行人将及时通知或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发行

  (一)配售原则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按如下原则进行配售:

  1、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700万股,所有申购均按其有效申购量获得足额配售。

  2、如果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下发行数量700万股(即出现了超额认购的情况),则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超额认购的实际情况以一定的超额认购倍数确定配售比例。对全部有效申购按照统一的配售比例进行配售,参加网下配售的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按以下公式计算:

  配售比例=网下发行数量/有效申购总量

  某一配售对象获得的配售股数=该配售对象全部有效申购数量×配售比例

  3、配售股数只取计算结果的整数部分,不足一股的零股累积后由主承销商包销。

  (二)网下申购

  配售对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申购。

  1、本发行公告附表所列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名称、证券账户、银行收付款账户/账号等)以2008年6月3日(初步询价截止日)12: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因询价对象、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询价对象、配售对象自负。配售对象的托管席位号系办理股份登记的重要信息,托管席位号错误将会导致无法办理股份登记或股份登记有误,请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正确填写其托管席位号,如发现填报有误请及时与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

  2、本次网下申购时间为:2008年6月5日(T-1日,周四)和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每日9:30~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申报申购数量,每一个配售对象只能申购一次,申购一经提交,不得撤销。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申报的申购股数不得低于10万股,超过10万股的必须是10万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700万股(本次网下发行总量)。

  3、各配售对象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一旦提交申购,即被视为向保荐人(主承销商)发出正式申购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4、申购款的缴纳

  (1)申购款的数量

  每一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必须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申购资金计算公式如下:

  申购资金=发行价格×申购数量

  (2)申购资金的缴付

  网下申购缴款时间为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参与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本次网下申购划款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51”。

  配售对象应确保资金于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当日15:00之前到达中国深圳结算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如下:

  开户行

  开 户 名 称

  银 行 账 号

  工商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000023029200403170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201501100059868686

  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1000500040018839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810100838438024001

  招商银行深纺大厦支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55914224110802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43066285018150041840

  中信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441010191900000157

  兴业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37010100100219872

  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38910188000097242

  民生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801014040001546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清算中心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1005120254404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4530200001843300000255

  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79170153700000013

  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102082594010000028

  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专户

  0012400011735

  注:以上账户信息可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

  5、公布配售结果和多余申购款退回

  (1)2008年6月6日(T日,周五),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15:00后对配售对象划付的申购资金按《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有效性检查,并于2008年6月10日(T+1日,周二)9:00前发出电子付款指令,要求结算银行将无效资金退至配售对象备案账户。退款情况包括: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大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多划款退回;配售对象划付金额小于当日应付申购金额,将全部来款退回;配售对象本次无申购资格,当日划付的金额无效,将全部来款退回。

  2008年6月10日(T+1日,周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计算各配售对象实际应付的认购金额,并将配售对象T日划付的有效申购资金减去认购金额后的余额于2008年6月11日(T+2日,周三)9:00前,以电子指令方式通过相应的结算银行退至其备案账户。

  (2)2008年6月11日(T+2日,周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内容包括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比例及超额认购倍数、获得配售的配售对象名单、获配数量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送达获配通知。

  (3)本次发行申购款项在冻结期间产生的全部利息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4)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对所有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的账户进行确认。获得配售的股票将锁定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5)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醒:如配售对象的持股比例在本次发行后达到发行人总股本的5%以上(含5%),须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于2008年6月10日(T+1日,周二)对配售对象网下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7)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三、网上发行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08年6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将2,800万股“步步高”股票输入其在深交所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以26.08元/股的发行价格卖出。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并足额缴纳申购款。申购结束后,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会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结算系统主机根据实际到账资金统计有效申购数量和有效申购户数。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总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一)申购数量的确定

  1、本次网上发行,参加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的委托申购数量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

  2、单一证券账户申购上限为2,800万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总量)。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单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一经申报不能撤单。同一账户的多次申购委托(包括在不同的证券交易网点各进行一次申购的情况),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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