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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07: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7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海电气"收购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上柴股份")50.32%股份的议案》,并与上海电气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于2008年4月9日公告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339号),同意上海电气将其持有的上柴股份24170.928万股股份(占上柴股份总股本的50.32%)转让给我公司。 2008年6月3日,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商资批[2008]652号),同意上海电气将其持有的上柴股份50.32%的股权(计24170.9280万股)全部转让给我公司;同意我公司与上海电气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该股份转让事项还需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就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进行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6月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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