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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诉讼事项最新进展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4日 05:0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就本公司子公司四川金珠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珠公司”)与黑龙江强尔生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尔公司”)、西藏金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珠集团”)、北安市俊东种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俊东公司”)侵犯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案基本情况 有关本案及相关情况详见2007年6月28日《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2007年12月26日《中国证券报》上刊载的《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查询。 二、本案最新进展情况 本案经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两级法院审理后,于日前由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具体裁决如下: 1、西藏金珠集团、四川金珠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强尔公司ZL 93 1 04287.9“一种抗生素新农药――宁南霉素”发明专利权的行为; 2、四川金珠公司赔偿强尔公司经济损失350万元; 3、四川金珠公司赔偿强尔公司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15万元; 4、俊东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四川金珠公司生产的ZL 93 1 04287.9“一种抗生素新农药――宁南霉素”发明专利权的产品。 本起诉讼中,四川金珠公司需承担诉讼费共计61270元。 三、本次诉讼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截止目前,本公司无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黑知终字第1号。 特此公告。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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