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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质押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3日 05:1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公司于2008年5月31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盈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锋集团” )的通知,盈峰集团2007年5月22日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佛山顺德北滘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北滘支行”)的上风高科28,6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90%)及2007年6月6日质押给农行北滘支行的上风高科20,500,000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4.99%),已于2008年5月21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008年5月21日,盈峰集团与农行北滘支行重新签定股权质押合同,将持有的上风高科50,4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85%)质押给农行北滘支行,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8年5月21日至2011年5月16日。

  截至本公告日,盈峰集团共持有本公司股份55,003,89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21%,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其中,质押股份为50,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6.85%),因股改承诺冻结的股份为4,5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29%)。

  特此公告。

  浙江上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 六 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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