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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七年度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9日 08:39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分红派息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08年5月22日召开的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07年度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5,982,7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5.85元(含税,扣税后,A 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 10 股派现金人 民币5.265元,B 股暂不扣税)。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B 股现金股息以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2008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币兑换人民币的中间价折为港币支付,折算汇率1港币=0.8909元人民币。 本公司 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65,982,736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股份转增5股。 二、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及转增股份上市日 1、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6月6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08年6月6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6月6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6月11日,转增股份上市日为2008年6月12日。 三、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象 1、截至2008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 2、截至2008年6月11日(最后交易日2008年6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B股股东。 四、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法 1、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息于2008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至其资金账户。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A 股股份于2008年6月6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 2、B 股股息于2008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含公司高管所持锁定的B股股息)。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 B股股份于2008年6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若 B 股股东在6月11日办理了“粤照明B”转托管,其股息、转增股份仍在原托管证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3、限售股份,除欧司朗佑昌、香港佑昌、公司高管人员(A股限售部分)的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外,其他有限售条件的流通A股的股息全部由佛山市亿信股权托管有限公司发放。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转增增加 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境外法人持股 88,399,594 18.97 44,199,797 132,599,391 18.97 2、境内法人持股 2,784,720 0.60 1,392,360 4,177,080 0.60 3、高管股份 A股 740,644 0.16 370,322 1,110,966 0.16 B股 2,659,520 0.57 1,329,760 3,989,280 0.57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94,584,478 20.30 47,292,239 141,876,717 20.3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人民币普通股 266,807,778 57.26 133,403,889 400,211,667 57.26 2、境内上市外资股 104,590,480 22.45 52,295,240 156,885,720 22.45 无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371,398,258 79.70 185,699,129 557,097,387 79.70 三、股份总数 465,982,736 100.00 232,991,368 698,974,104 100.00 六、本次转增股本实施后,按新股本 698,974,104 股计算,2007 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61元。 七、咨询机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15号 咨询电话:0757-82966098,传真:0757-8281627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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