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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磷产品出口关税提高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05:3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33号文,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所有出口的磷产品,在现行出口税率基础上,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关税。加征特别出口关税的磷产品范围中涉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产品的有磷矿石和黄磷,公司对此作如下说明:

  1、公司目前没有磷矿石的出口业务;

  2、公司黄磷产品2008年计划出口量所占比例不到全年计划销售量的10%;

  3、提高关税导致的压力公司可以通过积极改变销售策略、与外商谈判以提高销售价格等措施进行消化。

  对此,公司经过测算后认为:该提高磷产口出口关税行为对公司2008年度利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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