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0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67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编号:临2008—014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5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08年4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会议相关资料于2007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开披露。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0,546,777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7.13%,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朱昌一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法,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546,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546,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120,546,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120,546,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赞成120,546,777股(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哲、戴钦公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决议有效。

  特此公告

  联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7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