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7日 05:47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公告编号:2008-13号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08年5月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五人,独立董事温思美先生和董立坤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郑学定先生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参会董事以七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熊建明先生、王胜国先生、熊建伟先生和周志刚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邵汉青女士、郭晋龙先生和董立坤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6万元人民币(含税),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8万元人民币(含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3万元人民币(含税)。

  3、本公司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议,本公司继续聘请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4、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南昌市西湖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陆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其全部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为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及其全部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和费用提供担保保证,期限一年,具体日期以与银行签署的合同为准。

  5、本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和董事、监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1)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董事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各位候选人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董事候选人诚实信用,勤勉务实,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要求;

  3)经审阅,认为公司董事、监事的年度津贴方案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以上第一至四项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候选董事简历

  1、熊建明:男,50岁,工商管理哲学博士,高级工程师,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及南昌大学兼职教授。曾任职于江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深圳市人民政府蛇口区管理局等单位,曾任广东省第十届人大代表、深圳市第二、三届人大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深圳市南山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半导体照明产业促进会理事长、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名誉会长等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58,324股,2006年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警告和20万元罚款,没有受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王胜国:男,49岁,硕士研究生,德国埃森大学访问学者,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工业部第二重型机械厂设计研究所主任工程师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等职。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票20,553股,2006年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警告和5万元罚款,没有受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熊建伟:男,39岁,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本公司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2006年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警告和3万元罚款,没有受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周志刚:男,46岁,大学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营销总部部长、企业管理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兼宣委会主任。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邵汉青:女,69岁,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深圳市计划局副局长、市长助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兼常务副主席等职,现任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深圳市生产力学会会长、国家经贸委企业研究中心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等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郭晋龙:男,47岁,党派中国民主同盟,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副教授。历任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负责人,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部主任、秘书长助理、副秘书长。现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校外导师。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董立坤:男,66岁,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上海市人大代表、广东省政协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现任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简称:方大A、方大B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08-14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邵汉青、郭晋龙、董立坤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邵汉青、郭晋龙、董立坤,作为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邵汉青、郭晋龙、董立坤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独立性的补充声明

  一、基本情况

  1、上市公司全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2、其他情况:详见《独立董事履历表》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二、是否是国家公务员或在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三、是否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属单位任职的人员或其亲属?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四、是否是在为本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并参与了相关中介服务项目,或为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五、是否是在本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六、是否是中央管理的现职或者离(退)休干部?

  是□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本人郑重声明,上述回答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上述回答和所提供的其他资料,评估本人是否适宜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声明人:邵汉青、郭晋龙、董立坤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股票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8-15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于2008年5月6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08年5月16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二人,监事召集人于国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郑华女士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监事意见。经与会监事选举,一致同意由郑华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于国安先生和宋文清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于国安先生和宋文清先生由股东单位推荐,须提交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推荐郑华女士担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直接当选。

  表决结果:议案获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须提交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候选监事简历

  1、于国安先生:男,48岁,博士。曾任东北大学副教授,本公司技术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技术总监、本公司监事会召集人。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宋文清先生:男,46岁,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没有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股票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2008-16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单位公章(签名):委托日期:

  序号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1

  本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本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本公司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

  本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本公司关于解聘2007年度境外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本公司关于聘请2008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本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票数

  选举熊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王胜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熊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周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选举邵汉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郭晋龙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董立坤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

  本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票数

  选举于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宋文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含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

  11

  本公司关于增加经营范围的议案

  12

  本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特别议案)

  13

  本公司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4

  本公司关于修改《董事会工作条例》的议案

  15

  本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

  本公司关于增加新股申购资金运用额度的议案

  17

  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18

  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注:请在相应的方格内填“√”,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需在方格内填写票数,涂改无效。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2)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8)审议本公司关于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方大新材料(江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保证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公司2008年4月2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08年5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邮政编码:518055

  四、其它事项

  传真:86(755)267883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公告编号:2008-17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接到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通报:该公司自2007年6月12日至2008年5月16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售出本公司股份“方大A”(000055)394.93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2%。

  该公司自2007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16日收盘,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方大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19,308,180股,减持比例为方大集团总股本的5.05%。

  截止到2008年5月16日收盘,该公司尚持有本公司股份32,224,44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1%,仍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证券简称:方大A、方大B 公告编号:2008-1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方大A、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住宅小区C栋801房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住宅小区C栋801房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08年5月1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为《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提要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化的原因是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减持其持有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累计超过方大集团已发行股份的5%。

  5.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方大集团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方大集团: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报告变动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住宅小区C栋801房

  法定代表人:王胜国

  注册资本:1978.0992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40301106747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

  经营期限:2001年6月12日-2021年6月12日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住宅小区C栋801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王胜国

  男

  董事长

  510602195708296811

  中国

  中国

  无

  方大集团董事、深圳市方大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

  周志刚

  男

  董事

  360103196212252239

  中国

  中国

  无

  方大集团董事

  熊建伟

  男

  董事

  360122681202005

  中国

  中国

  无

  方大集团董事、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三、持股目的

  (一)减持目的:公司自身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计划是否会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拥有的方大集团的股份。

  四、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利和公司”)在方大集团股权分置改革后,持有方大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7,112,000股(占方大集团当时总股本的13.36%),其中17,635,800股于2007年4月25日取得上市流通权;2007年5月11日(A股)和5月15日(B股)方大集团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时利和公司共获转增方大集团股份4,420,620股,转增后,时利和公司持有方大集团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2,423,820股,其中19,399,380股于2008年4月28日取得上市流通权,其余13,024,440股将于2009年4月10日上市流通。

  自2007年4月25日至2008年5月16日收盘,时利和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方大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共19,308,180股,减持比例为方大集团总股本的5.05%。

  截止到2008年5月16日收盘,时利和公司持有“方大A”股份为32,224,440股,占方大集团总股本的8.31%,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其中13,024,440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其余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五、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签署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系统买卖方大集团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出售股票数量(股)

  交易价格区间(元/股)

  1

  2007年12月

  0

  ---

  2

  2008年1月

  0

  ---

  3

  2008年2月

  0

  ---

  4

  2008年3月

  100,000

  11.10-11.55

  5

  2008年4月

  150,000

  8.38-8.41

  6

  2008年5月

  449,380

  7.70-8.06

  六、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七、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注册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2、本报告书的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胜国

  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龙井方大城

  股票简称

  方大A、方大B

  股票代码

  000055、20005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住宅小区C栋801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动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

  继承□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7,112,000持股比例:13.3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9,308,180变动比例: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时利和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胜国

  签署日期:二○○八年五月十六日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