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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10亿再贷8亿 深发展15亿问题贷款和解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5日 02:06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梁柯志 困扰深发展(000001.SZ)近五年的违规放贷15亿一案终于迎来曙光。 5月15日,深发展公告称,已与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北大青鸟”)、北京东华广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东华置业”)以及北京城建东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城建东华”)就15亿元人民币问题贷款一案达成撤诉和解协议。协议条件为城建东华将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及相关的8000万利息。但公告并没有透露案件关键人物深发展原董事长周林的情况。 按照协议,在城建东华向深发展支付10亿元中,现金方式支付3亿元,剩余7亿元改为重组贷款,由城建东华向深发展追加认可的抵押品或担保,且该笔贷款按银行监管部门的规定可以被认作正常贷款。 重组贷款的本息应于2009年底前向深发展支付完毕,重组贷款的总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的利息将在此期间按季支付。北大青鸟、东华置业对城建东华在协议下的支付责任分别和共同地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该案件发生于2003年7-8月间,当时深发展向中财国企投资有限公司和首创网络有限公司等五家企业发放一笔人民币15亿元的贷款(“逾期贷款”),深发展以北大青鸟旗下的东华置业为上述贷款提供了担保,且将北京东直门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在未获合理对价的情况下转让给城建东华等为由,先后于2005年11月及2007年8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东华置业和城建东华。 该案被认为是深发展历史上最大的问题贷款,深发展为该笔逾期贷款计提了共计人民币6亿元的拨备。深发展预计如果本次和解协议中得以切实履行,将减少人民币10亿元的不良资产,同时可能冲回人民币1亿元的拨备。 另外,深发展计划按照其正常贷款条件向北大青鸟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人民币的贷款,贷款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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