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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非减持将遭重点监控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07:04 金融投资报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今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对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等交易行为加强监管。 根据市场需要,《细则》将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客户与其交易对手方存在明显关联关系这两类行为,也列入会员应当重点监控的范围。 针对交易行为监督,《细则》规定,会员应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管理,指定专门部门履行客户交易行为监督管理职责,并配合上交所市场监察工作。对从事权证交易、融资融券等高风险业务的客户,会员应对其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实行分类管理。会员不得为一个资金账户下挂多个证券账户、机构使用个人证券账户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细则》还规定,会员应当建立、完善有效的证券交易和资金监控系统,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客户具体情况,在监控系统中设置相关预警指标,及时发现、制止可能存在的异常交易行为。 会员还应当重点监控被上交所列为限制交易的账户,以及最近一季度被上交所列为监管关注的账户。对限制交易账户、监管关注账户,会员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通知该账户的开户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实际操作人,要求规范交易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合法合规交易教育。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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