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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9日 04:5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8年5月8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思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共代表股份94,929,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1.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定公司 2007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关于聘任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4,929,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决定公司2008年继续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审计机构。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王江涛 王春刚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唐山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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