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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6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08-37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五届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张亦春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独立董事何少平代为表决。董事长姜振飞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副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陈东先生、应海珍女士、唐国钟先生、邱国龙先生、何少平先生、白劭翔先生、熊泽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候选人,其中何少平先生、白劭翔先生、熊泽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唐国钟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名称相吻合,现拟变更公司名称为“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已经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预先核准。

  公司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三、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一)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雄震集团

  英文名称:XIAMEN EAGLE GROUP CO., LTD

  英文缩写:EIG

  变更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雄震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雄震矿业

  英文名称:XIAMEN EAGLE MINING GROUP CO., LTD

  英文缩写:EMG

  (二)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铅、锌等有色金属矿的探矿、选矿、冶炼、加工及其产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医药;酒店;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信息咨询;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

  变更为: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矿业投资、批发零售矿产品、批发零售有色金属;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医药;酒店;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产品);信息咨询;接受委托经营管理资产和股权。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吸收新股东并增资的议案》

  为了引入专业人才及资源,实现强强联合,我司拟对尚在设立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大有同盛矿业公司原拟注册资金为2000万,正在办理工商注册,主要从事矿业投资、有色金属及精矿贸易等业务。本次增资扩股拟将注册资金增加至3000万,并引入新的股东方肖春先生,我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肖春先生以现金出资900万元。肖春先生长期从事矿产行业工作,并有十余年的铅锌矿贸易经验,是矿产贸易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详见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吸收新股东并增资的公告。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8年5月22日,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会议通知具体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8年5月22日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出席对象:

  1、2008年5月20日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登记办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身份证(委托他人出席请同时备妥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2008年5月21日9:30—12:00,14:30—17:30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72号中闽大厦9楼2单元邮编:361012

  联系电话:0592-5891697传真:0592-5891699联系人:江艳

  (六)其他事宜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日期:2008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5月4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陈东,男,1972年出生,大学学历,四川人,北京大学

  工作经历:

  1996年—1997年任深圳汇凯实业有限公司总助;

  1997年—1998年任青岛大祥贸易有限公司副总;

  1998年—2000年任深圳市雄震投资有限公司总助;

  1999年—至今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应海珍,女,浙江人,北京大学

  工作经历:

  1990—1992年,在浙江省皮革化工厂工作;

  1992—1994年,任珠海大江南集团公司厦门公司总经理;

  1994—2000年,任中国航天汽车工业总公司厦门公司副总经理;

  2000—2003年,任厦门雄震集团总经理助理;

  2003—2006年,任大连裕坤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4月至今,任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唐国钟,男,1975年出生,福建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工作经历:

  1999年6月—至今,厦门信地实业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邱国龙,男,1970年出生,博士

  工作经历:

  历任福建双菱集团股份公司副总经理、董秘,福建运筹投资理财有限公司总经理、瑞达期货公司董事长,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何少平,男, 1957年出生,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审计师、中共党员。

  工作经历:

  1986年9月—1995年7月,厦门集美财经学院任讲师

  1995年7月—1997年8月,厦门集友会计师事务所任所长

  1997年8月—至今,厦门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任审计部经理

  白劭翔:男,1972年11月8日出生,

  工作经历:

  1994年-1995年,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5年-1997年,厦门今朝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1997年-2001年,厦门兴天地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副主任

  2001年至今,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副主任

  熊泽科,男,1975年出生,湖南人,北京大学

  工作经历:

  2000年1月—2002年1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金融客户部 同业科经理

  负责金融同业客户的拓展营销

  2002年1月—2005年3月,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 行长

  负责支行的全面管理

  2005年3月至今,深圳市冠欣投资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负责矿山投资等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08-38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5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方自强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委托监事袁文建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袁文建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业已届满,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拟由三名监事组成。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本届监事会提名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袁文建先生、方自强先生和刘伟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须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8年5月4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

  袁文建,男,1971年出生,MBA

  工作经历:

  2000年——2003年,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

  2003年——2005年,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

  2005年——至今,厦门高校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方自强,男,1957年出生,

  工作经历:

  1985年5月-11月,香港兴厦(厦门)有限公司投资部工作

  1985年11月-1986年6月,香港兴厦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1986年6月-1998年12月,香港厦铃企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8年12月-2004年6月,厦铃(厦门)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管公司财务

  2004年8月-至今,厦门合信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刘伟新,男,1978年出生,闽籍,本科学历

  工作经历:

  2002年—至今,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 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08-39

  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

  吸收新股东并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概述

  本公司于2007年8月20日召开的五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同盛”)的议案,拟注册资金为2000万,主要从事矿业投资、有色金属及精矿贸易等业务。大有同盛目前尚在办理工商注册。2008年5月4日,本公司与肖春先生签署了《厦门大有同盛矿业有限公司增资协议》,拟对正在设立的大有同盛进行增资扩股。本次增资扩股拟将注册资金增加至3000万,并引入新的股东肖春先生,我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肖春先生以现金出资900万元。本次大有同盛新引进的股东肖春先生,长期从事矿产行业工作,并有十余年的铅锌矿贸易经验,是矿产贸易领域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增资扩股

  我司以现金出资100万元,肖春先生以现金出资900万元。

  2、公司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公司注册后的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其中我司出资2100万元,占股本总数的70%,肖春先生出资900万元,占股本总数的30%。

  3、新股东享有的基本权利

  新股东同原有股东法律地位平等,享有法律规定股东应享有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4、董事推荐

  双方约定,大有同盛的董事会由3人构成,其中我司委派2名董事,肖春委派1名董事,公司的所有重大决策均由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董事通过方可生效。

  5、管理人员推荐

  双方约定,大有同盛的法定代表人由我司委派,总经理由肖春委派,财务经理由我司委派。

  三、吸收新股东并增资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新股东并增资的目的是为了引入专业人才及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加强资源行业方面的合作,保障公司投资资源行业方面的资金需求并共担经营风险。

  公司董事会已授权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办理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本公司将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公告相关信息。

  四、备查文件

  1、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5月4日

  股票代码:600711公司简称:ST雄震公告编号:临2008-40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杨信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杨信喜先生因本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公司董事会已接受杨信喜先生的辞职申请,并将尽快根据有关规定选聘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五月五日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五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名单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认为:陈东先生、应海珍女士、唐国钟先生、邱国龙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将继续充实加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符合股东的利益。我们没有发现以上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

  二、根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何少平先生、白劭翔先生、熊泽科先生存在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且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聘任通过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张亦春、何少平、白劭翔

  2008年5月4日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熊泽科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5月4日于厦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何少平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 5月4日于厦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白劭翔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08年 5月4日于厦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熊泽科,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熊泽科

  2008年4月29日于厦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何少平,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何少平

  2008年4月29日于厦门

  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白劭翔,作为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白劭翔

  2008年4月29日于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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