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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 05: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本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23日上午9:00在郑州市经三路北26号思达数码大厦9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股份1454608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6.2%,(社会公众股股东没有人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投票方式,会议召集人为董事会,大会由董事长刘双河先生主持。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7年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 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 ;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 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赞成 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 ;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聘任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审计财务报告的议案(赞成 145460830 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同意和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赞成145460830股,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100% ;弃权0票,反对0票。);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执业师赵虎林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为会议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议案的提出方式和程序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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