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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大宗交易制度规范减持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02: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剑鸣

  国泰君安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章飙昨日表示,大宗交易不在二级市场上直接交易,能避免大小非减持对二级市场的直接冲击,应当成为解禁流通股东进行股权交易的首选渠道。但由于大宗交易制度细则制定时间较早,制定时面临的市场环境与目前有较大差异,建议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首先,大宗交易虽然已经成为一种常用的交易方式,但从交易规模、交易频度、参与者数量等数据来考量,显然还未成为一个具有一定深度的市场。因此,需要建立一个类似于“银行间市场”的、以合格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大宗交易市场。其次,如果大宗交易市场能够形成,可以在理性程度较高的机构投资者中引入创新,比如,通过以存量股份为行权质押物,在大宗交易市场向机构投资者发行认股权证或可转换债券。第三,在大宗交易市场形成一定规模后,可以建立解禁流通股的预挂牌制度,在证券交易所开通专门的交易信息预发布栏。潜在买方可通过公开的预挂牌信息,更为便捷地寻找卖方,从而促进交易效率的提高。同时,预挂牌制度可将大宗交易的买卖意向由“一对一”变为“多对多”,使多个买卖方实现在同一平台上的交易,从而使询价成为可能。第四,建议将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范围从单日波动范围放宽至一段时间的区间波动范围,例如近20个交易日。同时,赋予交易双方一定的自主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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