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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039版)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2日 05:4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应交款中的其他余额7,451.08元调入本科目。将本科目中的应付工会经费、应付职工教育经费、应付各种社保等人工费用3,281,290.65元调入应付职工薪酬.

  18、预提费用: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本科目的借款利息1,314,535.22元调入应付利息,将本科目的其他费用847,668.78元调入其他应付款。

  19、递延所得税负债: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所持股舒卡股份和国金证券按公允价值调增2,469,400.72元后,按25%税率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17,350.18元。

  20、资本公积金: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所持股舒卡股份和国金证券按公允价值调增2,469,400.72元后,减去按25%税率调增的递延所得税负债617,350.18元的差额1,852,050.54元计入资本公积;华商公司调减资本公积88.1元。

  21、盈余公积金: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冲销股权投资差额31,803,913.52元。

  22、未分配利润:按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冲销股权投资差额53,016,551.57元;按公允价值调增华夏银行账面价值6,307元;公司总部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5,082.25元;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174,728.57元;子公司牡丹江大通燃气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1,973,583.97元;子公司华商科技调增投资收益88.1元。

  附件二:修改章程内容

  由于公司已转让四川宝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致使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更,因此拟取消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中的“药业的科技开发及投资;”等内容,并对经营范围中涉及的相关业务顺序作适当调整。

  修改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的全部内容如下(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审核通过的为准):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为:城市管道燃气的开发及投资,燃气器材的销售;批发和零售贸易;仓储服务、实业投资;高新科技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投资及开发。(以上项目涉及许可证的凭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和禁止的不得经营)

  经公司董事会和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可从事其他有益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证券代码 :000593证券简称:大通燃气公告编号:2008-004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4月10日,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大通集团、天津新东方分别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由于本次交易方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释义

  在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公司/大通燃气

  指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或大通集团

  指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新东方

  指

  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新天投资

  指

  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国都证券

  指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本次资产置换

  指

  本公司拟以其所拥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债权等资产与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持有的新天投资部分股权进行置换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审计基准日、评估基准日

  指

  2007年12月31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本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和部分债权等资产与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持有的新天投资部分股权进行置换。根据本公司与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分别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审(2008)130号《审计报告》和川华信专(2008)063号《审核报告》、中联评估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8)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本次资产置换中置入资产净值为4,610.04万元(作价4,610.04万元),置出资产净值为3,612.351万元(作价3,852.351万元),其中与大通集团资产置换差额698.00万元双方约定由公司以现金补足,与天津新东方的置换差额双方约定互不找补。

  大通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资产置换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本公司于2008 年4 月10日召开的七届十六次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姚小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李占通、刘强先生回避了表决。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表决时关联方应回避表决。

  本次资产置换标的未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列示有关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对方为大通集团及天津新东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大通集团

  企业名称: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黄河道大通大厦九层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0002001457

  法定代表人:李占通

  注册资本:人民币4,548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环保科技项目、媒体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燃气设备批发兼零售;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以上范围内国家有专营专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大通集团总资产248,320.10万元,净资产67,654.72万元;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98,425.57万元,净利润8,934.28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天津新东方

  企业名称: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2222001571

  法定代表人:石璐瑞

  注册资本:人民币1,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物工程技术开发、服务;保健品、食品、化妆品批发兼零售。(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在未取得之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经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截至2007年12月31日,天津新东方总资产13,984.56万元,净资产5,802.11万元;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7,549.48万元,净利润1,397.7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截至2008年3月31日,大通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5,167.6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14%,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大通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产置换行为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置入资产——新天投资19.5%的股权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津新天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和平区哈尔滨道18号118室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01000010392

  法定代表人:伍光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7,023.1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及新技术项目进行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证的在未取得之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股权结构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天投资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名 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6,461.252

  92%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61.848

  8%

  合计

  7,023.100

  100%

  3、审计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08)130号《审计报告》,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天投资资产合计为23,084.26万元,负债合计为16,047.64万元,净资产为7,036.62万元;2007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49.96万元。

  4、资产评估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新天投资净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联评报字(2008)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新天投资评估价值为23,641.20万元,评估增值16,604.58万元,增值率为235.97%。

  (二)置出资产——本公司拥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部分债权

  根据本公司与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专(2008)063号《审核报告》,本次交易拟置出资产为本公司拥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部分债权,该等资产净值为3,612.351万元,其中对牡丹江市财政局其他应收款按期初账面净值400.00万元作价,故置出资产合计作价3,852.351万元,具体账面净值情况如下表所示:

  会计科目

  明细情况

  净值(万元)

  其他应收款

  1

  牡丹江市财政局 (注)

  160.000

  2

  四川兴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18.121

  3

  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59.230

  小 计

  2,937.351

  长期股权投资

  1

  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

  175.000

  2

  成都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小 计

  675.000

  合计

  3,612.351

  注:应收牡丹江市财政局160.00万元为应收补贴款,期初账面净值为400.00万元。

  五、资产置换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与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于2008年4月9分别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本次资产置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签署方

  甲方: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开发区新东方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1、置入资产:大通集团与天津新东方分别持有的新天投资8%、11.5%的股权。

  2、置出资产:本公司拥有的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及部分债权。

  上述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情况,亦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置入资产的价格及作价依据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中联评报字[2008]第104号),截至2007年12月31日,新天投资评估价值为23,641.20万元。本公司拟置入资产为大通集团和天津新东方分别持有的新天投资8%、11.5%的股权,该等股权所对应的评估值分别为1,891.30万元、2,718.74万元,两者合计4,610.04万元。

  2、置出资产的价格及作价依据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川华信专(2008)063号《审核报告》,截至2007年12月31日,本次资产置换中本公司拟置出资产账面净值共计3,612.351万元,其中对牡丹江市财政局其他应收款按期初账面净值400.00万元作价,故置出资产合计作价3,852.351万元。

  (四)本次资产置换的方法及差价处理

  经协商,交易各方同意按照上述审计评估机构的审核评估价进行交易。

  1、大通集团所持置入资产新天投资8%的股权作价1,891.30万元,本公司所对应的置出资产(包括对牡丹江市财政局的其他应收款400.00万元、四川兴宸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应收款118.121万元,对成都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500.00万元、成都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175.00万元)合计作价1,193.121万元,双方约定,本公司补偿大通集团置换差额698.00万元。

  2、天津新东方所持置入资产新天投资11.5%的股权作价2,718.74万元,本公司所对应的置出资产(对天津新东方的其他应收款)作价2,659.23万元,所产生的置换差额双方约定互不找补。

  (五)协议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交易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六)置换资产的交割及相关安排

  1、本协议生效后,交易各方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本次资产置换相关的资产交割过户手续。

  2、交易各方同意,相关期间的经营损益将由资产占有方承担或享受。

  (七)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在协议生效后6个月内,本公司用现金支付大通集团置换差额698.00万元,该笔款项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八)其他特别约定

  此次资产置换完成后,本公司与天津新东方分别持有新天投资19.5%、80.5%的股权。为保障本公司利益,天津新东方承诺本公司拥有如下权利:(1)选派一名董事的权利;(2)财务部经理由本公司提名推荐。以上承诺应在本次章程修改时一并写入新天投资新章程。

  (九)履约能力

  本次置换资产的权属明晰,未受冻结、质押或任何第三方权利的限制,亦未涉及任何争议和纠纷。本着诚信原则,协议各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六、关于本次交易的其他事项

  本次资产置换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关联方不产生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公司原有的独立性状况不因本次资产置换而改变。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资产置换,本公司以价值3,177.35万元的往来款和675.00万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加698.00万元现金补差的形式,合计4,550.35万元的资产,换入了价值4,610.04万元对新天投资19.50%的长期股权投资,将有效地降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低效长期投资产生坏账的风险,使公司资产结构得以优化;同时,随着天津市打造北方金融中心,金融城规划建设的进行,天津市的区域优势不断提升,新天投资在该区域投资兴建的项目具有较大的利润空间和升值潜力,将使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结构等基本面得到改善,为公司实现自身产业结构调整,步入良性、快速发展轨道做好铺垫。

  鉴于新天投资开发的 “国际商会大厦”项目正在前期筹划阶段,地面拆迁虽已完成,但尚未开始地面建设,综合国家对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房地产前期开发成本的高额投入等因素,本次资产置换完成后,对公司未来年度的投资收益贡献具有不确定性。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协议文本以及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该交易能有效降低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和低效长期投资产生坏账的风险,对优化大通燃气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所促进,且交易定价公正、公允,无损害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给大通燃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换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以该等审核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资产置换方案客观、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资产置换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和长远发展潜力。

  综上,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过程符合国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资产置换方案。

  九、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作为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本次资产置换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双方遵守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关联交易程序的要求,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大通燃气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实施结果对大通燃气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所享有的权益不形成损害。

  十、备查文件

  1、大通燃气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大通燃气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大通燃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大通燃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大通燃气与大通集团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6、大通燃气与天津新东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7、大通燃气董事会《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公告》;

  8、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华信审(2008)130号《审计报告》、川华信专(2008)063号《审核报告》;

  9、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08)第10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10、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593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08-005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4月10日上午11:3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伍贵森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查了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2007年度财务决算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可信。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认为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年报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07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发展情况。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查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文件,所有文件真实、规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拟与大通集团、天津新东方分别进行资产置换的议案》,认为:本次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质量、从而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置换资产进行了审计和评估,并以该等审核评估结果为作价依据,定价政策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了公司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现有对外担保决策程序严格,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没有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七、依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察,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本报告期,公司紧紧围绕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制度,修订了公司人事、行政、财务、审计、控股子公司管理等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能够根据发展需要,设置完整的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公司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保持财务机构、人员的相对稳定,确保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比性;不断加强审计部门审计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及内控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控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在年度报告中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2007年度的运作情况、经营决策情况进行了监察,现就有关情况独立发表意见:

  1、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2、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 :000593证券简称:宝光药业 公告编号:2008-00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08年5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时,会期半天。

  (二)召开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成都华联宾馆六楼会议室

  (三)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五)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4月25日(星期五)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2、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大通集团、天津新东方分别进行资产置换的提案》;

  7、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内容的提案》;

  8、审议《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08年4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中尚有部分内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2007年8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上,本次一并提交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电话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证券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2008年4月30日和5月4日(上午9:00至下午4: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帐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四、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88号国信广场21层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31

  联系电话:(028)86637727传真:(028)86634633

  联系人:童玉霞 宋晓萌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四月十二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非授权委托范围:

  所有者权益变动

  编制单位: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31日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金额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东股东

  权益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盈余公积一般风未分配利润其他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减:库存股盈余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

  险准备公积公积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23,336,429.0036,504,604.65-60,796,051.951,612,385.88200,657,367.58190,307,288.0068,331,335.9431,803,913.52-12,207,324.579,707,429.58287,942,642.47

  加:会计政策变更-31,803,913.52-25,738,042.30-57,541,955.82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223,336,429.0036,504,604.65-60,796,051.951,612,385.88200,657,367.58190,307,288.0068,331,335.94-37,945,366.879,707,429.58230,400,686.6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339,350.484,615,395.3977,135.129,031,880.9933,029,141.00-31,826,731.29-22,850,685.08-8,095,043.70-29,743,319.07

  (一)净利润4,615,395.3977,135.124,692,530.519,823,048.38421,325.1210,244,373.5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4,339,350.484,339,350.481,202,409.71-32,673,733.46-31,471,323.75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5,565,035.555,565,035.551,852,050.541,852,050.54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310,000.00310,000.00391,601.41391,601.41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1,535,685.07-1,535,685.07-1,041,242.24-32,673,733.46-33,714,975.70

  上述(一)和(二)小计4,339,350.484,615,395.3977,135.129,031,880.991,202,409.71-22,850,685.08421,325.12-21,226,950.25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516,368.82-8,516,368.82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8,516,368.82-8,516,368.82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33,029,141.00-33,029,141.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33,029,141.00-33,029,141.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23,336,429.0040,843,955.13-56,180,656.561,689,521.00209,689,248.57223,336,429.0036,504,604.65-60,796,051.951,612,385.88200,657,36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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