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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上演投名状 两大股东争端再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1日 01:59 证券日报

华海药业上演投名状两大股东争端再起

  本报记者 谢岚

  华海药业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的利益之争,已经延续数年。最近,由于第二大股东周明华要求修改一年前对股东大会的承诺,这桩控股股东之争再次映入投资者眼帘。

  4月7日华海药业公告称,第二大股东周明华提交了两份提案,分别为《关于要求变更周明华先生对股东的承诺的提案》以及《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要求在4月14日股东大会上审议。

  周明华的提议一出,顿时在华海药业内部引起轩然大波。经过《证券日报》记者多方调查,华海药业这两位创建人类似电影《投名状》中的兄弟杯葛故事也由此浮出。

  大股东二股东曾是同窗兄弟

  二人合伙共创华海药业前身

  在第一份提案中,已从华海药业离职一年的周明华要求改变其曾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时的承诺,具体内容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的承诺。

  正是周明华的这个要求,让这桩华海药业第一、二大股东间的夺权公案再次摆上台面,而早已行同陌路的两个昔日同窗好友与合伙人也不得不再次交锋。

  4月9日,华海药业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此反问道:“一手拿了那么高的股票,一手要改变承诺,你觉得这有可能吗?”

  华海药业第二大股东、前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明华则回应道“我对公司已经尽了应尽的责任了”。整个采访过程,周明华都显得十分激动和忿忿不平,并对媒体一边倒对他指责感到十分不满。

  对于记者关于如何看待与周明华之间20余年的恩恩怨怨的问题,在一阵漫长的沉默之后陈保华如此回应道:“已经过去的事情,我也不想多提,好坏自有人去评。”说这话时,陈保华声音缓慢而又低沉。

  据了解,陈保华与周明华为浙江化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同届同学,在大学时两人关系就非常要好。1983年,21岁的陈保华与19岁的周明华一同踏出大学大门。

  毕业后,陈保华被分配到海门制药厂(现海正药业集团),做质量检查工作,先后做过技术员和质检科副科长。而周明华则被分配到台州烧碱厂,先后做技术员、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

  1988年12月29日,陈保华与翁金莹(后来成为陈保华的妻子),好朋友周明华,还有一个叫王强的人,各自出资12,500元,总计5万元共同创建了临海市汛桥合成化工厂。5个多月后,陈保华、周明华与翁金莹、王强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翁、王分别将各自拥有的股权转让给陈保华和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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