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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07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 05:3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定于 2008年4月18日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事项的通知已于 2008年 3 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了公告。 鉴于:公司股东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7,282,769股,占公司总股本3.28%)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新增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提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并拟将该提案提交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湖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该议案的程序和内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关于新增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提案》提交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后的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为: (一)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六)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协议执行情况报告。 (七)关于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八)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董事长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九)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十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二)关于为湖南株冶火炬金属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关于为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0万元担保的议案。 (十四)关于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抵押部分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取得贷款的议案 (十五)关于新增2008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其它有关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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