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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宏峰二股东误买卖股票 获利285元上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3日 18:38 全景网

天津宏峰二股东误买卖股票获利285元上交

  全景网4月3日讯 天津宏峰(000594)披露公告称,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国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4月1日因操作失误,当天买卖天津宏峰股票产生收益285元归公司所有。

  公告显示,国恒实业于4月1日出售天津宏峰股票152,200股,平均价格为7.149 元/股;由于在出售过程中,经办人员的误操作,将卖出错误下单为买入,造成当日购买天津宏峰股票15,000股,平均价格为7.13元/股。通过计算买卖均价,产生差价收益人民币285元。根据《股票交易规则》、《证券法》有关规定收益归天津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截至4月1日,深圳国恒仍持有公司股份75,049,4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8%,仍为天津宏峰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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