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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激活未来的A股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1日 03:4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周到

  中国证监会近日对券商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作了进一步安排:要求开展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0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的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当然,申请直接投资业务试点的证券公司,还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由于2007年证券行业盈利良好,因而2007年末净资本达到20亿元的证券公司,估计将有30家左右。即便剔除其中少数因不符合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担任股票、可转债主承销项目在10个以上,或者主承销金额在150亿元人民币以上条件的公司,总数目也不小。

  直接投资业务的开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券商靠天吃饭的“农民”身份,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较多券商能进入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意味着管制环境已与以往有所不同。这次直接投资业务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较为宽松,当得益于对证券公司管制措施的适当放宽。

  退出渠道的畅通,是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重要前提。目前,相关主体也有这样的要求。《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就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对企业的投资,仅限于未上市企业。”第二十四条规定:“创业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股权上市转让、股权协议转让、被投资企业回购等途径,实现投资退出。国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规定:“产业基金只能投资于未上市企业”。此外,证监会有关人士曾建议设立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该类投资基金可以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

  当前,我们正在多元化地建立退出渠道:创业板市场将在今年上半年开设;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获准成立;在总结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正逐步推动具备条件的高新技术园区有序进入该系统;有关方面正在研究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转让和场外交易市场的发展路径;天津滨海新区即将开设柜台交易市场等等。证券公司从直接投资到完成退出,需要几年时间。估计在这几年中,上述退出渠道将次第建成。因此可以说,证券公司与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一样,未来怎样退出直接投资的后顾之忧已经解除。

  直接投资业务扩大试点,不光是证券业的福音,也拓宽了非上市企业的融资渠道。中信证券等23家公司净资本合计即已达1607.97亿元。按不超过15%的比例计,预计所有直接投资专业子公司的净资产规模,近期就可能接近在300亿元。随着证券业的做大做强,这一规模也会不断增大。同时,随着更多的创业投资企业和产业投资基金的介入,随着封闭式非上市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非上市企业与机构投资者之间已架起了多座桥梁,各投资机构间也会形成一定的竞争。

  投资专业机构的发展,有望扩大流通股份的比重。“大非”、“小非”解禁后,名义上股份已实现全流通,但实际流通股份依旧只有一小部分。我们要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资本必须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整体控股。“大非”中,鲜有由国有控股公司卖出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境外投资银行开展直接投资业务的时间也不长。1983年,市值最大的投资银行Goldman Sachs Group Inc.通过其银行业务和经纪业务客户的渠道,开始有选择地长期股票投资。至2004年初,其直接投资总额已超过170亿美元。它的大部分早期投资获得巨大成功。实践表明,非上市公司一旦上市或挂牌流通,投资专业机构所持股份往往会很快卖出。所兑现的资金,则选择新的投资项目。A股市场当不会例外。这当然有助于扩大上市公司乃至挂牌公司的流通股份比重,进一步激活沪深A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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