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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5: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会议于2008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4月21日召开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类型: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时间: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7日(星期四)。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7年度报告》及《2007年度报告摘要》;

  4、《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7年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

  6、《关于2007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7、《关于新聘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8、《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9、《关于续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的议案》;

  11、《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5、《关于修订<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人

  1、2008年4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该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 6楼

  五、会务联系事项

  联系地点: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 26609999-1061传真:0755-26498899

  联 系 人:蒋辉、胡松梅E-mail:jjcp@szjcp.com

  六、会议费用

  与会人员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8年4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文心二路万商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注:1、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2、赞成、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者,视为无效委托;

  3、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 人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附件2: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现就提名李新中先生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个人简历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3: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新中,作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 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新中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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