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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31日 05:3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上午9:3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八名,董事长荀振英先生因在外公干委托副董事长何腾国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并对会议所有议案代其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和有关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何腾国副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四、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742,093.13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含子公司计提部分)10,956,269.73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78,763,740.61元,减去实施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33,600,000.00元,2007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949,564.01元。

  2007年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16,000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800万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合并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95,949,564.0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五、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2007年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六、会议以6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名关联董事荀振英先生、何腾国先生和吴纪元先生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3 名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以上关联交易。

  七、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报酬方案如下:自08年1月1日起,公司副董事长按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增加3万元,效益年薪等与公司总经理标准一致;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税前)。

  八、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奇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奇明先生简历附后。

  九、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倩文女士为公司审计监察部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十、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十一、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的议案》。

  十二、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董事吴纪元先生辞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蔡义仕先生接替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十三、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在公司十一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

  以上第1、2、3、4、7、10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陈奇明先生简历

  陈奇明,男,汉族,1955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政工师,中共党员。现任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主要工作经历如下:

  1972.12-1977.4中国人民解放军59261部队保管员

  1977.4-1984.9广州市纺织品公司武装部干事

  1984.9-1990.12广州市纺织品公司武装部副部长

  1990.12-1992.12广州市纺织品公司武装部部长

  1992.12-1996.7广州市第一商业局武装部副部长

  1996.7-1999.2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武装部副部长

  1992.2-2002.1广州市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

  2002.1-2003.5东山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03.5至今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党委书记

  陈奇明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广百股份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187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08-01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议于2008年4月21日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时间:2008年4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三) 会议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十一楼公司第一会议室

  (四)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五) 股权登记日:2008年4月15日(星期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会在此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 截止2008年4月1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 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与会议股东的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08年4月18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2008年4月18日(上午10时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十一楼公司证券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邓华东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20 联系传真:020-83331334

  邮 编:510030

  (八)其他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股东单位: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187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08-017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上午11:00时,于广东省广州市西湖路12号公司11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五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汤莲春主席主持,会议审议了以下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0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07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公司2007 年年度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反映公司2007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发展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

  监事报酬拟定了以下方案:监事会主席按照公司副总经理标准领取薪酬;职工监事按其所任职务享受相应岗位的薪酬待遇;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职务的监事,实行年度津贴办法,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人民币3.5万元(税前)。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87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08-01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荀振英;注册资本:37,846万元;经营范围:广州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 号23 楼。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1,723万元,净资产120,173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75,911万元,净利润10,067万元。

  2、广州市华宇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百集团持有其58.58%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宋海棠;注册资本:120万元;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安装及维修;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十八甫路103号广宇大厦六楼。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974万元,净资产248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566万元,净利润80万元。

  3、广州市华宇声电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百集团持有其6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张卓君;注册资本:175万元;经营范围:家用电器销售、安装及维修;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和平中路74号5楼。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136万元,净资产227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829万元,净利润34万元。

  4、广州市华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为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百集团持有其100%的股份,法定代表人:李彦东;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场地出租;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2209房。 截至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236万元,净资产414万元;200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3万元,净利润119万元。

  以上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

  允价格确定采购及租赁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经过记名投票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子公司广州市广百电器有限公司向广州市华宇声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宇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采购家用电器,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广州市广百电器有限公司向广百集团、广州市华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用于经营、办公以及仓库等用途。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将以上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于会前通知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于2008年3月26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认为: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百电器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控股股东广州百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宇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物业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广百电器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广州市华宇声电器有限公司、广州市华宇力五金交电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电器属日常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利益。

  (2)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所述,同意将《关于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上,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时关联董事荀振英、何腾国以及吴纪元先生回避了表决。我们认为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产生,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执行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预计的200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损害股东和公司权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87证券简称:广百股份公告编号:2008-020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07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07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2007)380 号文的批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根据2007年11月8日募股结束日实际认缴募股情况,本公司本次实际募股为4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6,7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959万元,上述资金于2007年11月13日到位,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7年11月13日出具的2007年羊验字第1186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本公司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为224,208,901.1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25,381,098.81元。本公司200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27,431,620.49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银行利息收入376,407.11元,银行手续费支出547.58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费用64,662.15元,公司上市发行时的其他发行费用1,610,000.00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11月28日经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应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募集资金全额、及时、完整地存放在专门的银行账户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羊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44001420202053001356。募集资金于2007年11月13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173,770,000.00元;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391050100100135296。募集资金于2007年11月13日存入该账户,金额为:277,430,000.00元。本公司和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安排,以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277,430,000.00元对控股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商贸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账号为391050100137519。2007年11月29日,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商贸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五的,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资料。

  截至200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1:本年增加包括募集资金存入173,770,000.00元,及2007年银行利息148,416.79元。

  注2:本年增加包括募集资金存入277,430,000.00元,及2007年银行利息99,876.22元。本年减少是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安排,对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商贸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注3:广州市广百新一城商贸有限公司开立的专户,本年增加包括贵公司的增资投入募集资金277,430,000.00元,及2007年银行利息128,114.1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0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没有发生变更,实施方式与计划一致,未作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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