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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 05:4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7)榕刑初字第78号(以下简称“《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单位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宽频视讯事业部涉嫌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有关情况请查看公司2004、2005、2006年年报),于二00八年一月十七日作出(2007) 榕刑初字第78号刑事判决:

  一、被告单位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宽频视讯事业部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二、继续追缴被告单位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宽频视讯事业部非法所得人民币134214元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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