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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措强化信息披露监管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7日 02:57 证券日报
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董秘工作会议召开 □ 本报记者 周决伦 赵家福 为贯彻落实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近日,浙江证监局在杭州召开2008年上市公司董秘工作会议,全面部署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工作。 浙江证监局把抓好信息披露监管作为今年上市公司监管的中心工作,围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一是以落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督促上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为着力点,全面开展对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专项检查;二是严格规范并购重组中的信息披露行为,督促上市公司做好信息保密和风险处置预案工作;三是以案例促监管、促教育。结合杭萧钢构等案例教育,强化对上市公司高管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主体的规范意识和重视程度;四是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发挥“三点一线”的沟通优势,密切监视市场异动行为,对异常情况主动采取稽查提前介入等措施;五是充分发挥董秘在信息披露中的把关作用,督促上市公司为董秘提供良好的履职环境,督促董秘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六是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引导上市公司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述工作的深入开展,浙江证监局将与辖区上市公司共同努力,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提高到新的台阶。 浙江证监局负责人指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是连接上市公司与广大投资者的重要纽带和桥梁。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及时是上市公司的首要义务,也是监管职责的核心所在。近年来,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整体质量有所提高,但也出现了一些突出问题。集中反映在上市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新形势下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学习不深入、不及时;对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和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控制度不健全、操作性不强;没有充分发挥董秘在信息披露中把关等作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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